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11-0009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秘〔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11-18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考核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111-0009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秘〔2021〕26号
成文日期: 2021-11-18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考核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076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1-18  08:20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8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马鞍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马政〔201753号)、《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花政办秘〔2018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安排,重点考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年报、监督保障、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

(一)主动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公开、重点领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办理回复及录入后台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部分)编制公开等情况。

(三)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解读内容规范、形式多元化,解读材料与原文件关联性。

(四)回应关切:主动回应、互动回应。

(五)公开年报:年报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六)监督保障:工作推进、经验交流、公开制度。

(七)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2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马政办秘〔202144号)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考评环节和权重

(一)考评环节

根据《考核办法》和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第三方测评、双向互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镇街公开情况考核4个环节。

1.第三方测评

采用2021年省、市两级组织的第三方测评结果的平均分(以已反馈结果为准)。

2.双向互评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月度考评工作的通知》,4-12月,25个试点领域的市直牵头单位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对区直部门的考评,按照1-4月份得分占5%1-6月份占15%1-8月份占20%1-10月份占30%、全年占30%的比例合成各单位得分。

3.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由区政务公开办通过看台账、查资料、网上核查、现场打分等方式,考核各单位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情况、平时工作实效。评分指标详见附件2325个试点领域评分指标以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月度评分表为准,不再另行制发。考核工作于2022115日前结束。

4.濮塘镇、各街道公开情况考核

采用市政务公开办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详见濮塘镇、各街道政务公开考评指标(附件3)。

(二)考评权重

125个试点领域牵头单位,按照第三方测评30%、双向互评30%、政务公开工作考核40%(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占工作考核权重50%)合成考核得分。

(2)其他单位,按照第三方测评30%、政务公开工作考核70%合成最后得分。

3)濮塘镇、各街道:按照第三方测评40%、县区互评30%、乡镇街道公开情况考核30%,合成乡镇街道最后得分。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合成被考核单位得分情况,由区政府办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审确定。

(一)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被考核单位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的考核意见。

(二)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排名前3名的单位、部分优秀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10天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由区政府办验收。

(三)考评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对不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和义务,多次被通报批评且拒不整改的,按《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花政办秘〔20186号)问责。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自评表(同考评指标)和支撑材料(网页截图)于20211220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需同步公开在“监督保障”/“工作推进”目录。

联系人:时慧    联系电话:8880658

 

附件:1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考评单位名单

22021年区直部门和单位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32021年濮塘镇、各街道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附件1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考评单位名单

 

一、濮塘镇、各街道(9个)

濮塘镇、霍里街道、桃源路街道、湖东路街道、沙塘路街道、解放路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金家庄街道。

二、区直各部门(26个)

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城管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征管中心、花山生态环境分局、花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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