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111-00100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秘〔2021〕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制度机制 政务公开 花政办秘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111-00100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秘〔2021〕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制度机制 政务公开 花政办秘 通知 |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以下称信息审查)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性、严肃性,确保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因信息审查工作不作为、不严格而造成不当甚至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的同志放在政务公开管理和工作岗位上,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明确审查责任
要严格落实“谁履职、谁制作或获取”“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查”“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压实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主体责任。信息制作或获取人员是信息审查、网上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公文类信息签发领导、一般性信息终审领导对信息审查负领导责任,网站管理员对有明显错误(如可能涉密、涉及个人隐私、明显的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的信息审查不到位负重要责任。
三、突出审查重点
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前要严格进行信息审查,重点审查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包括涉密、涉及个人隐私、涉及敏感词汇等情况)、文字的准确性(包括引用错误、表述错误、错别字等)和公开属性确定情况等,未经审查的信息不上网,审查不合格的信息不上网,审查结果不确定的信息不上网,未明确标明为“主动公开”属性的信息不上网。相关人员要切实负起信息审查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做好信息审查留痕,防止出现信息审查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有错不纠等情形,确保不发生因信息审查不到位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四、加强监督考核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审查工作的考核,将历次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测评、考评中信息审查方面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对信息审查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人员不尽责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中将予以加重扣分;对因工作极度不负责任、信息审查完全流于形式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在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中将“一票否决”,单位不评为“优秀”等次,个人不评为“先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区分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公开责任,切实做到有错必改、有错必纠。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