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201-00004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秘〔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名单、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201-00004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秘〔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名单、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
濮塘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名单、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名单
组 长:李世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黄 晴 副区长
成 员:孙 娟 区委组织部
吴小莉 区委宣传部
陈红梅 区委编办
陈 浩 区法院
詹庆庆 区检察院
黄仕刚 区政府办
张华飞 区发改委
杨学震 区教育局
童鸿飞 区科技局
李金德 区经信局
杨 青 区公安分局
叶颖骅 区司法局
华 俊 区财政局
李秀林 区人社局
王 勇 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戴启静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王 濯 区商务局
沈明霞 区文旅体局
李姗姗 区卫健委
袁春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
周 政 区市场监管局
许 珉 区统计局
丁金分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孙建华 濮塘镇
杨师荣 霍里街道
袁晓明 桃源路街道
王小东 湖东路街道
邵 祥 沙塘路街道
朱 敏 解放路街道
王殿静 江东街道
孙晓军 塘西街道
华云雷 金家庄街道
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周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发挥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区委组织部
(一)将知识产权人才列入我区人才工作中予以推进,加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柔性引进”,同时,加快我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二)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护等内容列入每年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等课程。
二、区委宣传部
(一)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护等内容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二)协调市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和利用区属新媒体平台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和典型人物、事例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区委编办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配备知识产权机构和人员。
四、区法院
(一)依法审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提高结案率,缩短结案周期;
(二)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沟通,研讨、交流典型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三)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
作。
五、区检察院
(一)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之间案件移交、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等机制;
(二)加强对立案监督、审查批捕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奖;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区政府办公室
(一)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区政府会议,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护等工作;
(二)在区年度目标考核中单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标,将其列为区对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合力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保护工作。
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将知识产权服务列入我区服务业发展政策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我区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二)在出台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等;
(三)在我区重大经济项目实施、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前,牵头落实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四)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情况列入发改委负责的项目立项、备案、绩效评价等指标当中;
(五)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全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八、区教育局
协助推进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科普教学内容;推动学校对学生的专利创造给予资助奖励等。
九、区科技局
(一)出台我区科技创新等政策时,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技术合同交易;
(二)引导现有技术创新联盟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利用为基础,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效率,协助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三)协助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情况列入负责的区级创新平台立项、绩效评价等指标当中;
(四)协助指导高新技术企业把知识产权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协助推动全面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鼓励企业完善激励制度,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专利创造(设计)、申请和引进相关人才;
(五)积极推动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引进市外发明专利技术在我区实施转化,推进专利商品化、产业化;
(六)继续推进科技文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包括知识产权文献在内的信息传播利用;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为重点,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十、区经信局
(一)鼓励我区主导、优势等产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增效;
(二)指导工业企业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和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作之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
(三)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指导我区主导、优势等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行业保护协会;
(四)指导工业企业在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时,预先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五)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开展交流和联合培训,造就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做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列入企业经理、职工培训内容等。
十一、区公安分局
(一)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
(二)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
(三)加强对刑事侦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褒奖;
(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区司法局
(一)指导、协调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知识产权方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 监督、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促进部门密切配合;
(二)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教育列入全区法制宣传清单及法治教育内容;
十三、区财政局
(一)建立知识产权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保护工作的要求,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必要经费;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融资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三)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产业发展政策修订完善、组织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
十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拥有情况等内容作为全区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
(二)支持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激励制度等,积极引进、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并激励人才创新创造;
(三)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一)大力培育植物新品种,努力培育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
(二)充分利用专利信息,积极实施专利战略,提高农业、水产业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水平;
(三)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区商务局
(一)推进出口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布局,并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支持企业海外维权行动,逐步建立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争端的有效机制,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三)组织外贸、外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
十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管理全区版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创造出一批精品版权;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自然资源规划花山分局
(一)大力培育林业植物新品种,努力培育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充分利用专利信息,积极实施专利战略,提高林业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水平。
十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单位完成示范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标,建立起与示范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新机制;
(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提升,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名牌;
(五)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我区建立健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政策体系,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运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效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反复、恶意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
(七)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区、强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
二十、濮塘镇、各街道
(一)健全本级管理机构,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二)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加强本地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 花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领导机构,也是全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与花山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合署设立(下同)。
第二条 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区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护工作有关的单位和濮塘镇、各街道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全区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工作,指导濮塘镇、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及涉外知识产权工作;
(二)指导、协调解决全区科技、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在实施示范市建设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等工作上的职责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四)建立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度,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信息交换、情况通报;
(五)对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护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牵头编制知识产权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等;
(二)收集、汇总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三)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布置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协调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联合执法行动和试点示范等工作;
(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交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就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受组长(副组长)委托,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六条 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形成的决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第七条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沟通各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信息通报工作,每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知识产权有关书面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报送一次有关知识产权工作信息。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信息予以汇总,上报区政府有关领导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第九条 本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