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67904980/202204-0006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花发改〔2021〕8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1 名       称: 花山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舆情应对处置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667904980/202204-0006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花发改〔2021〕8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1
名       称: 花山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舆情应对处置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花山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舆情应对处置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034            信息来源: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2-21  18:12

 

委内各办公室:

为有效应对处置舆情舆论,营造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良好发展舆论环境,经研究同意,现将《花山区发改委舆情应对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2021 年12月21 日

 

花山区发改委舆情应对处置方案

为有效有序处置和引导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舆情舆论,减少和杜绝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好引导社会意识形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肩负新担当,强化舆情应对处置政治责任,坚持以稳定为原则,严格落实国家舆情应对处置相关要求,围绕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区域合作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价格和收费管理、物资储备管理、粮食产业化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强对网络、媒体舆情监测,大力运用网络、媒体应对舆情,关注和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舆情舆论得到有效监测和有效化解。

二、工作原则

(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高度重视涉及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舆情信息,全面把握舆情舆论产生原因。及时做出决策,掌握舆情处置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二)明确职责,严格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

集中应对的原则,由委党政办统一协调推进,项目办、产业办密切配合。具有较大影响的特别重大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

(三)强化引导,注重效果。坚持利于工作大局要求,发挥网络、媒体等作用,提高正确引导舆论工作水平。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花山区发改委名义对外发布相关舆情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

三、适用范围

(一)媒体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本系统发生的重大事件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二)媒体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本系统重要法规规章、重要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产生的影响等情况;

(三)媒体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本系统发生的其他社会关注重大热点问题。

四、处置程序

(一)研判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委党政办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

(三)分类处置。对涉及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询问、置疑、诉求类的,依法依规提出答复意见;对涉及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推动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对涉及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重复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委党委书记担负起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组织督促处置相关舆情,确保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精准有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落实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牢固树立全委“一盘棋”思想,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共用。党政办、项目办、产业办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三)注重工作预防。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热点工作,要提前查找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重大情况。强化网络安全值班值守,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

附件:花山区发改委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花山区发改委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处置舆情舆论,大力提升运用网络媒体应对能力,营造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良好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稳定,特成花山区发改委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华飞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薛    洁    党委委员、副主任

    柳    洁    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林    森    党政办副主任

    吴芳芳    项目办主任

    康承先    产业办主任

    王长华    党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