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50521194/202205-00103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桃源路街道 | 文 号: | 桃政〔202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名 称: | 关于成立桃源路街道低保及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150521194/202205-00103 |
| 信息分类: | 政策/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桃源路街道 |
| 文 号: | 桃政〔202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 名 称: | 关于成立桃源路街道低保及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花政办[2021]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低保及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责如下:
组 长:薛玉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解克竟 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 慧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沈 萍 民政专干
安海霞 梅花园社区
潘晓敏 师苑社区
孙 娟 采秣社区
雷正芬 梨苑社区
张文英 江东社区
吴媛媛 珍珠园社区
李 霞 景城社区
街道低保及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街道办事处收到各社区上报材料后,由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小组成员和涉及到的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依据现行低保政策、特困政策及社会救助专管员提出的审批意见,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领导小组成员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由相应承担工作职责的同志接任,不再另外发文。
花山区桃源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