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210-00102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花民〔2022〕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社区治理 | ||
|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210-00102 |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花民〔2022〕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社区治理 |
喻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建立社区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社区工作经费。2018年,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发〔2018〕28号),要求社区工作经费不低于10万元每年,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低于20万元每年。我区社区工作经费按照社区规模大小每年安排10—12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0万元,可以满足社区正常的办公经费需求。城市管理、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相关经费区财政由单独的经费预算,并不在社区工作经费范围内。
二是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自2022年元月份起,统一提高了社区工作者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标准,缴纳基数由原2849元提高至5000元,缴纳标准由400元每月(单位、个人各200元每月)提高至700元每月(单位、个人各350元)。同时,市里正就社区工作者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相信政策出台后,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晋升渠道进一步通畅、待遇有适当提高。
感谢你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