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210-00106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花民〔2022〕7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9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社区治理 | ||
|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210-00106 |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花民〔2022〕7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第29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社区治理 |
史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职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应依照社区工作者本人职级报酬比例缴纳的议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身处社区治理第一线,是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直接参与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以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元构成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展现了强大的动员能力与执行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今年区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2022年元月份统一提高了社区工作者公积金基数标准,由原2849元提高至5000元,社区工作者每月缴纳公积金由400元每月(单位、个人各200元每月)提高至700元每月(单位、个人各350元)。
关于社区工作者五险缴费基数,我区绝大多数社区工作者工资达不到我市“五险”3429.11元的最低缴费基数,因此,社区工作者“五险”缴费基数统一为3429.11元。目前,市里正就社区工作者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相信政策出台后,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晋升渠道进一步通畅、待遇会适当提高。
感谢你们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