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211-0001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2022〕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名 称: |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山区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211-00010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2022〕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 名 称: |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花山区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 |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深入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2〕85 号)和市安委会《马鞍山市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专项行动方案》(马安〔2022〕21 号)要求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花山区安委会研究制定了《花山区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年 11月4日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物质混合体为主体配置的新型燃料,因其具有清洁、廉价、易购等特点,近年来在餐饮等场所使用日益普遍,但由于醇基燃料本身易燃易爆,一旦使用和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有效防范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以下简称危险燃料)带来的风险,消除餐饮场所安全隐患,结合有关方面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 2022 年12月底,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指导的原则,全面清查我区范围内各类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类场所使用危险燃料基本情况,综合运用宣传引导、责令整改、联合执法等方式,多管齐下、群策群力,全面禁用危险燃料,着力消除醇基燃料等危险燃料领域的安全隐患,排除人民群众身边的 “定时炸弹”。
二、工作步骤
(一)发布禁用通告
结合自身实际,区安委办牵头制定餐饮场所禁用危险燃料的公告性文件,请属地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特别是要将使用危险燃料的危险性、危害性宣传到位,引导使用单位或个人自觉自愿停止使用。
(二)彻底排查摸清
属地单位及各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对管辖区或行业内所有餐饮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摸底,全面查清危险燃料使用情况,逐一登记建档,细化清退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对各自系统内食堂、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进行排查摸底。
(三)全面整治清退
对未自觉执行禁用指令的单位或个人,由属地单位核实汇总,消防牵头组织商务、市场、住建交运、城管、公安、应急、属地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下达整改指令,限期完成整改。要紧盯重点问题、重点线索开展“穿透式”检查,要注重倒查危险燃料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全链条”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持续强化宣传,获取群众认同,鼓励线索举报,营造全社会关注危险燃料使用的氛围;要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注重源头管控,全面封堵运输、销售渠道。
三、职责分工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及时在辖区显要位置张贴公告,牵头组织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统筹转运处置危险燃料,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推诿扯皮现象。
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靠前站位,结合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查找涉及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行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具体职责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摸排餐饮单位有无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不合格灶具和违法使用醇基燃气专用灶具;负责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燃料、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认定并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统筹摸排餐饮企业有无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负责督促餐饮和商超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使用燃料的第一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燃料生产、经营行为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区住建交运局:负责摸排全区建筑工地等内部食堂进有无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将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承运危险货物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查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个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供气服务,推进管道燃气公司管网建设;督促燃气企业对所有非居民燃气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逐一入户安全检查;对于燃气和危险燃料混用的燃气用户,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负责停用危险燃料单位改换燃气时的安全监督工作;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液化气经营许可和配送制度;负责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花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针对危险燃料特性和所引发的火灾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应急技能手册。
区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摸排路边及露天餐饮单位、摊位有无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是否严格按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餐饮场所露天搭建存放设施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软件园管委会:负责摸排养老机构、学校、托育场所、集中隔离点等企事业单位食堂有无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同时加大对上述场所安全整治并对安全使用燃气、灶具进行宣传。
花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生产危险燃料企业环境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危废处置进行监管指导。
花山公安分局、交警花山大队、交警楚江大队、交警秀山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抗拒、阻碍行政部门执法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危险燃料道路运输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危险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犯罪行为;开展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协调物业公司对出租房、公租房、老人独自居住、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落实入户检查有无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时效
区各有关单位和属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禁用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要层层部署安排,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统一组织排查,形成闭环管理。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区各有关单位和属地要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险燃料隐蔽性强的特点,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其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要引导餐饮场所企业和个人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燃料和燃烧器具,自觉自愿抵制使用危险燃料的行为。要强化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守法经营社会环境。
(三)及时报送,信息互通
区各有关单位和属地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上报联络员,对工作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有价值的线索要及时报送,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通,以确保工作协调到位,相互支持到位。各单位联络员名单请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区安委办,阶段性小结、工作报表(附件3、附件4、附件5)、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请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区安委办,工作总结请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前将报区安委办,总结应包含打击整治数据汇总(附件3、附件4、附件5)、主要措施、典型经验、问题分析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
专项行动总联系人:陈 刚 联系电话:8880317
资料报送联系人:周 颖 联系电话:8880752
电子信箱:hsqyjawb@163.com
附件:1.花山区关于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的通告
附件 1:
各餐饮单位(企业)、广大居民群众:
醇基燃料,俗称生物醇油、环保油,是以醇类(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混合体燃料,主要以液体形式存在,且闪点低、易挥发,容易着火,安全性能差,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同时吸入一定量的蒸汽会出现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近年来,全国就有不少因醇基燃料引发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特别是 2022 年 9 月 28 日,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一餐厅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 17 人死亡、3 人受伤。
当前,市场上很多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打着安全环保清洁能源的口号,品种多,名称不统一,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合格证明,餐饮场所配套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使用的灶具经过改装,无产品合格证,使用场所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马鞍山市餐饮场所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已经开展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集中整治行动。自即日起,对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请各餐饮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拒绝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主动拆除使用装置。对不听劝阻仍在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为了您及亲友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全区各餐饮企业和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的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请全区广大居民群众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一同保持花山区安全形势稳定。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年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