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15-11-30
| 索引号: | 003068596/202212-00005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土地 |
| 发文机关: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成文日期: | 2012-06-13 | 发布日期: | 2012-06-13 |
| 发文字号: | 花政办〔2012〕28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人社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0630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花政办〔2012〕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花山区被征地农户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
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
工作实施意见
为促进和谐征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其实现就业和积极创业,在全市率先建立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就业为本,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按照“政府引导、自主择业、市场决定”的原则,通过项目吸纳、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劳务输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使被征地农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创业帮扶,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2015年,力争三年时间,对全区有培训愿望的被征地农民普遍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被征地农民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对有就业需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两次就业岗位推荐,确保被征迁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至少新增一人就业;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帮扶政策的全覆盖。
三、工作路径
(一)组建村级劳务公司解决就业。霍里街道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成立一家村级劳务公司,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帮助推荐就业。劳务公司下设产业公司,以合作社形式进行运作,将被征地农民组织起来,对外承揽建设、维修、家政、绿化等外包服务。通过3年努力,培育和打造2-3家竞争力强、管理规范的品牌村级劳务公司,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
(二)鼓励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由村级组织出资,在征迁区域范围内选择1-2个村建设一条特色街,出租给被征地农民从事棋牌、宾馆、饭店、理发、游戏等服务业,为秀山新区、软件园、花和佳苑提供社会服务。在区工业园内,调剂出6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再由赤口村新建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组成花山区农民创业园,吸纳被征地农民办厂兴业。
主动为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帮助,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后续扶持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创业环境。
(三)推动用地单位安置就业。强化用地单位的社会责任,区政府积极与秀山新区、软件园、创业产业园、奥体中心、高铁新站等项目用地单位联系与协商,鼓励用地单位拿出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当地被征地农民就业。已征迁项目,由霍里街道与用地单位签订失地农民用工意向协议;正在征迁项目,由区征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
(四)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就业。由区政府及秀山新区开发投入的道路清扫、保洁保安、环境绿化等公共服务项目,在项目发包中,将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作为重要条件,优先考虑村级劳务公司承包项目。积极开发卫生保洁员、社区协管员、单位治安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
(五)开展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区、街道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就业工作的指导力度,帮助劳务派遣单位有组织地向外输出被征地农民,支持其跨地区就业。劳务派遣单位按市场运作的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组织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供需资源的有效配置
1.搭建就业平台,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1200平米的标准建设服务中心,加挂被征地农民就业服务中心的牌子,设置被征地农民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区域,为被征地农民就业搭建平台。
2.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就业需求信息库。将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贯穿到征迁拆迁工作全过程,切实摸清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需求,在征迁方案中制定就业培训配套方案。在征迁入户调查时,各街道同步做好就业培训需求调查汇总。区人社局建立健全人员基本信息和就业培训工作台账,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培训需求明。
3. 收集用工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各街道、区人社局、商务局、科技局、发经委、园区办、秀山新区分别负责街道辖内企业、公益性岗位、商贸企业、软件园、重点项目企业、园区企业、秀山新区落户企业就业岗位的信息收集。通过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并与市就业信息平台衔接,为被征地农民全程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通过区公共就业平台尽快实现就业。
(二)加强技能培训,实现技能水平的不断提升
1.因人制宜,注重技能培训的实效性。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转变就业和择业观念。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被征地农民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和就业水平。
2. 编制计划,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根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需求,合理编制花山区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三年工作计划,按照每年培训1000人的目标,配套培训补贴资金,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细化就业政策,实现政策配套的跟进落实
1.积极落实市就业培训政策。在市就业培训政策框架内,积极协调和落实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就业政策,细化各项工作方案,切实将市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2. 制定区就业扶持政策。在认真落实省、市就业培训政策的同时,为推动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制定三项扶持政策:
(1)辖区企业每吸纳1名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区政府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超出市拨付的培训补贴资金及培训工种目录范围的,区政府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配套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3)对新建标准厂房和特色街解决被征地农民创业基地,按建筑面积大小,给予其产权单位一定的补助资金。
(4)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表彰在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 加大资金投入。根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计划,将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功能和标准,编制专项预算,由区财政专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科技局、发改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市容局、农委、园区办、商务局、征管局、各街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我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被征地农民转变观念、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区相关部门要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部门的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
花山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推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正忍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云龙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万 瑞 区科技局
郭兴元 区发改经信委
韩有林 区财政局
宣 琳 区人社局
赵厚民 区住建委
董运忠 区市容局
谢燕刚 区农委
王圣林 区园区办
刘 军 区商务局
葛善清 区征管局
薛明云 霍里街道办事处
范仕海 沙塘街道办事处、
刘 胜 解放街道办事处
周 政 湖东街道办事处
李秀林 桃源街道办事处
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宣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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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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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被征地农户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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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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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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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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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征迁前 |
征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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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 种工作 |
年收入 (元) |
希望接受何种技能培训 |
希望从事 何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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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老年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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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征迁前 |
征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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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来源 |
年标准 (元) |
生活来源 |
年标准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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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未成年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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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就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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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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