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17-12-14
| 索引号: | 003068596/202212-0001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体育 |
| 发文机关: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体育 |
| 成文日期: | 2012-07-10 | 发布日期: | 2012-07-10 |
| 发文字号: | 花政办〔2012〕35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文旅体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486774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花政办〔2012〕35号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该方案已通过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花山区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市(区)试点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推荐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体群〔2012〕4号)要求,花山区作为全市唯一的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成果由群众共享为原则,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构建和谐花山。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新格局,完成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创建任务,让全区人民共享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打造健康花山、和谐花山、幸福花山,实现全民健身工作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区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正忍 区长
副组长:庾日升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雷(常务) 副区长
成 员:王海军 区委办
王久龙 区人大办
裴根南 区政府办
金 瑶 区政协办
魏 敏 区委宣传部
武 霞 区直工委
纪长松 区老干局
郭兴元 区发经委
沈明霞 区教育局
韩有林 区财政局
袁德琴 区文体局
伍 斌 区旅游局
欧阳克满 区卫生局
雷龙杰 区民宗局
姚成颖 区工会
谢王挽 团区委
陈迎春 区妇联
李 芳 区工商联
孙光兴 区残联
薛明云 霍里街道
范仕海 沙塘街道
刘 胜 解放街道
周 政 湖东街道
李秀林 桃源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德琴任办公室主任,李晓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文体局。
2、建立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级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和单项群众体育协会。努力创建高标准的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规范、有序、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3、推进基层群众健身站点建设。在社区中开展群众健身站点创建工作,制定站点评定标准和奖励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健身站点倾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实效化迈进。
4、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建立全民健身培训基地,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和发展工作,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发展与基层全民健身站点的创建工作相结合,使社会体育指导员源于基层,实践于全民健身站点,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职业人群进行全民健身法规、政策、知识培训,举办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建立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单项体育协会会员及其他体育工作者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长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5.加大创建工作考核力度。将开展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二)设施建设
1、加快区级体育场馆建设,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水平。按照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作用。利用政府财力,采用市场化、社会化等方式构建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健身活动中心,拓展活动项目,完善场地设施;重点依托濮塘国际健康运动休闲度假区项目,建设集“专业竞赛、健康运动、户外休闲、素质教育、会议度假”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户外健康运动休闲基地,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更好条件。
2、认真规划街道文体中心建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按照城市化建设总体规划,在五个街道建设中,高标准规划建设好多功能文体中心和健身设施齐全的健身小公园,丰富群众体育健身内容,建好百姓身边民生工程。
3、加强健身路径工程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群众身边设施作用。按照市体育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健身路径工程的管理,使用好、管理好健身工程,建立健身路径、器材等台帐,做好维护、更新和补充工作。实现路径工程、社区健身苑动态全覆盖。积极整合资源,将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在全区范围内共享,面向社会开放,形成全方位的体育资源共享网络。
(三)载体建设
1、精心培育优势项目,打造健身活动品牌。以第五届社区运动会为契机,充分在发挥体育设施多元功能作用,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以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示范性群体活动为引擎,带动基层互动联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健身理念,营造健康、和谐、快乐、幸福的良好氛围。
2、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构建健身网络体系。按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为目标,完成全区群众健身晨晚练点普查工作,形成《花山区全民健身晨晚练点地图》。各基层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培育“体育活动全天候,体育健身生活化”特色品牌。每个街道每年定期举办小型全民健身运动会,每月举办2次以上各种形式的竞赛,开展健身队伍晨晚练等活动,形成基层全民健身活动主旋律,使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成为习惯、融入生活。
3、联手推动活动开展,树立终身体育观念。充分发挥教育、街道、工会、团委、妇联、民宗局、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力量,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发挥各类单项协会、体育社团在普及推广健身项目和组织开展健身活动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送体育下基层”活动。
4、拓宽渠道力求创新,加强科学健身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将全民健身活动纳入区政府、街道、社区等相关网络宣传平台,公布全民健身信息,加强科学健身的宣传教育。把媒体报道与健身活动展示相结合,宣传科学健身意识,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人民群众形成终身体育锻炼理念。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与科研力度,定期开展健身知识系列科普讲座,推广科学的健身项目和方法,传授健身知识,指导群众科学锻炼。成立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就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及重大工作征询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四、工作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6月)
1、成立花山区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调研、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全民健身工作经验。
3、召开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
(二)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3年11月)
1、全区各单位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2、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培训,并落实各自工作任务。
3、区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完成各种档案资料,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1.对创建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把开展省全民健身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坚持“三纳入”,即:将全民健身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手段。
(二)加大投入,做好保障
依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积极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活动等各项经费保障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根据此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创建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及时联络新闻单位,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定期设立专刊,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全民健身的政策法规、健身知识和群体活动,在全区形成全民参与共创省全民健身示范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