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1-03-29
| 索引号: | 003068596/202212-0001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物业 |
| 发文机关: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物业 |
| 成文日期: | 2015-10-27 | 发布日期: | 2015-10-27 |
| 发文字号: | 花政办〔2015〕68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 标 题: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住房管理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3553064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花政办〔2015〕6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花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花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为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水平,保障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高效常态运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马鞍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各街道范围内的住宅小区物管企业。全区住宅小区物管企业分为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为提供等级服务的物管企业,第二类为提供基本保洁服务的物管企业。
以住宅小区为单位考核物管企业,同一企业管理的不同住宅小区不合并考核。
住宅小区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现行服务等级不得降低,鼓励物管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升服务等级和服务质量。
第二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全区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以下称区考核办)。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区物业管理考核,研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对物管企业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区考核办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的季考核工作。每季度按考核表要求,组织一次考核打分,由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街道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月考核工作。每月按考核表要求,对辖区内物管企业组织一次全面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区考核办,区考核办审核、不定期抽查。
社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依托网格专管员(同一小区两个以上网格管理员的要分片管理,综合打分),充分发动各小区业委会,立足于平时,建立物业管理台帐,配上图片资料记录在案,分别对辖区内等级管理物管企业和基本保洁服务物管企业进行考核,每月汇总打分,由街道审核后报区考核办。
区、街道、社区考核结果,按照3:3:4的比例计算物管企业得分,每季度一统计。
区、街道、社区考核要做到严格、真实、公正。
第三条 考核标准及奖励补贴标准
对全区物管企业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社会满意率调查和重要节点表现三部分组成,共110分。其中,基础工作占80分,社会满意率调查占20分,重点节点表现为加分项10分。第一类住宅小区基础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维护、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服务等方面,第二类住宅小区基本保洁物业服务考核保洁服务、绿化服务、车辆管理、维修服务等方面。社会满意率调查主要是征求小区内业委会、居民对物管企业管理方面的满意度和办理媒体曝光、业主投诉等情况。重要节点表现主要是考核物管企业在上级视察、外来考察、重要检查等时间节点表现和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一)对第一类住宅小区的考核和奖励
按照《花山区第一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见附件1)进行考核。
由区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区、街道、社区综合考核结果,半年评比奖励一次,分别按一、二、三、四级四个服务等级服务物管企业的20%(等级服务小区数量四舍五入)左右比例评出示范小区,奖励排名靠前的物管企业。5万平方米以内的住宅物业单次奖励1万元,5至10万平方米的住宅物业单次奖励2万,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单次奖励3万元。考核低于70分的不予奖励。
考核与物管企业评星活动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每个服务等级物管企业综合全年成绩第一名3星、第二名2星、第三名1星。获得星级的物管企业优先参与我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时3星加3分、2星加2分、1星加1分(前期招投标的除外)。评标加分只使用一次,第二次不再使用。
(二)对第二类住宅小区的考核和补贴
第二类住宅小区实行基本保洁服务。按照《花山区第二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考核。
第二类住宅小区按小区考核得分以户数给予物业企业补贴。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的,按60元/户/年补贴;考核分在80(含)-90分之间的,按50元/户/年补贴;考核分在70(含)-80分之间的,按40元/户/年补贴;考核分在60(含)-70分之间的,按30元/户/年补贴;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补贴。
考核与物管企业评星活动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物管企业年综合成绩第一、二、三名3星、第四、五、六名2星、第七、八、九名1星,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评星。获得星级的物管企业优先参与我区物业管理,评标时3星加3分、2星加2分、1星加1分(前期招投标的除外)。评标加分只使用一次,第二次不再使用。
物管企业招聘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5万平方米以下可采取邀标方式),由街道、社区组织的物业招标项目,可实行履约保证金措施,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 考核补贴奖励资金拨付
第一类物业小区奖励每半年拨付一次。各街道要在每季度25日前将相关考核结果报区考核办汇总,区考核办综合三级考核成绩,初步确定考核结果,由区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利用区政府网站和各街道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要对存异议的物管企业进行重新考核。综合半年成绩排定最终名次,将排名结果函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街道,各街道按时足额一次性拨付给物管企业。
第二类物业小区的补贴每季度拨付一次。各街道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相关考核结果报区考核办汇总,区考核办将综合三级考核成绩,初步确定考核结果,由区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利用区政府网站和各街道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要对存异议的物管企业进行重新考核。区考核办将考核结果函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街道,各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将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给物管企业。
对物管企业的奖励补贴,各街道要专款专用,一周内足额拨付到位。如擅自截用或延迟拨付,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 考核处理措施
对于物管企业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区考核办、街道、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与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物管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书面通知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或区房管部门要对物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企业按时按标准整改到位:
1、对社区、业委会反映的问题;
2、对区、街道、社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对媒体曝光的问题;
4、对居民投诉的问题经查实的。
(二)约谈督促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房管部门要对物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物管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记录1次:
1、对到期未能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在重要节点中被通报批评的;
3、对一年中单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三)限制从业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年内不得在区内承接新的物业项目,并在物业管理平台上予以曝光,作为企业年审、升级的基本依据:
1、物管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记录超过3次(含)的;
2、重要节点交办工作落实不力的;
3、对不主动作为、消极应付的;
4、对一年考核中两次低于60分的。
(四)退出物业服务行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房管部门要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对物管企业予以解聘,项目经理取消资格,并报市主管部门注销该企业从事物业管理资质:
1、对3次查实的普遍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2、物管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记录超过5次(含)的;
3、对拒不配合房管部门以及街道、社区、业委会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一年考核中三次低于60分的。
第六条 考核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形成整体合力,保证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已经成立的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要指定专人作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联络员,以加强协调考核日常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推进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物管企业考核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通报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兑现奖励和补贴。
(二)严格实施奖惩,严禁弄虚作假。区考核办、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公平公正考核,严禁给人情分、照顾分,严禁借考核之名吃拿卡要。凡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考核人责任。
(三)抓好经费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区考核办负责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建立资金专户,编制资金预算项目和拨付计划,按期上报资金拨付额度给财政局。区财政部门要按时将资金拨付到各街道。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纪检、审计全程跟踪、实时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方面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另一方面,转变住户传统消费理念,增强物业有偿服务的消费意识,使群众从理解、认可到支持,从而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花山区第一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
2、花山区第二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
附件1
花山区第一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
住宅小区名称: 物管企业名称:
|
序号 |
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基础工作80分
基础工作80分
基础工作80分 |
基本要求(15分) |
按照规定建立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对物业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投诉登记、处理、回访制度和记录。 |
2 |
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一次不及时处理扣0.2,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分 |
|
|
建立业主档案、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等各项物业服务档案,分类成册,管理规范,查阅方便。 |
1 |
包括业主基础资料和入住资料、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等,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1分 |
|
||
|
按照服务等级标准,配备岗位人员。 |
2 |
人员配置总数低于指导标准10%(不含10%)的扣2分;单项人员配置数低于指导标准10%(不含10%)的扣0.5分 |
|
||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服务方式。 |
1 |
未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扣1分;年度满意度调查少于业主总户数50%的,扣0.5分;没有根据业主意见及时改进的扣0.5分 |
|
||
|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
1 |
项目经理、客服、维修、保洁、秩序维护、绿化主管岗位职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等,一处不完整不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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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包括火灾、电梯事故、治安案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供水中断、供电中断、燃气泄漏、排水设施阻塞漫溢、大风、暴雨、暴雪、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2 |
一处不完整不规范,扣0.2,一项未制定扣0.5分 |
|
||
|
物业经营性用房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单独列帐,每年在小区内公布不少于一次。 |
2 |
物业经营性用房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未单独列帐扣1分,未在小区内公布扣1分 |
|
||
|
在小区显目位置公示项目经理姓名、服务电话、服务等级内容和收费标准;客服中心应当公示客服人员以及维修、秩序维护、绿化、保洁等相关负责人姓名和工号。 |
2 |
少公示一项扣0.5分,公示内容不清晰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努力提高物业管理费收缴率。 |
2 |
收缴率90%以上得2分,70%以上得1.5分,50%得1分,50%以下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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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 修养护 (21分) |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楼栋号、路标等标识明显,维护完好。 |
1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对业主违法搭建、违章装修等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并有记录。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或在小区内公告。 |
2 |
不符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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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修、修理、回访记录齐全。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按约定对单元门对讲系统、闭门器等进行日常维护,并有记录。 |
1 |
一处不符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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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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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担二次供水职责的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备完好无渗漏;二次生活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有保障措施。 |
2 |
一处设备运行不正常、渗漏扣0.5分,无二次供水水质保障措施扣1.0分 |
|
||
|
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 |
5 |
电梯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扣1.0,其它一处不符合扣0.5 |
|
||
|
公共秩序维护及消防、车辆管理 (13分) |
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按规定值班、巡逻并有记录。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合理划分停车位,外来车辆有进出登记记录;绿化带无停车。 |
3 |
一处车辆乱停放扣0.2分;车辆进出无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扣0.5分 |
|
||
|
非机动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
2 |
一处车辆乱停放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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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好,资料按规定储存。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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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 (23分) |
清洁卫生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
2 |
无专职的清洁人员、无明确的责任范围各扣1.0分 |
|
|
|
小区内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
4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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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杀灭。 |
4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无擅自占用现象,楼梯栏杆扶手、单元门、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
5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 |
4 |
一例不符合扣0.5分 |
|
||
|
小区垃圾箱(筒)旁不得有裸露垃圾和污渍物;小区内道路及其它公共场地无杂物。 |
4 |
一处裸露垃圾或污渍物扣0.5分,小区内道路及其它公共场地一处杂物扣0.1分 |
|
||
|
绿化管理 (8分) |
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劝阻,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记录。 |
4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花草树木养护措施完善,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 |
2 |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
|
||
|
绿化带无杂物。 |
2 |
一例不符合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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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满意率调查20分 |
业委会评价。 |
5 |
按好、良好、一般、差、极差计分 |
|
|
|
业主对设施维护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业主对秩序维护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业主对环境卫生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业主对绿化服务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媒体曝光、居民投诉情况。 |
3 |
市内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居民投诉查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在创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
4 |
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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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节点表现10分 |
在上级视察、外来考察、重要检查等时间节点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
10 |
按完成情况酌情加10分、6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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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分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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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花山区第二类住宅小区物管企业考核表
住宅小区名称: 物管企业名称:
|
序号 |
内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基础工作80分
基础工作80分
|
保洁 服务 33分 |
小区或片区垃圾桶定点摆放无破损,生活垃圾无堆积乱放,做到每日清运,小区无卫生死角。 |
6 |
符合6.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小区或片区公共场所、楼道、楼道扶手、栏杆清洁,无垃圾堆积现象。 |
5 |
符合5.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使用带盖封闭式垃圾桶,保持垃圾桶清洁,每日清运垃圾,并清运到指定垃圾收集场所,不得乱堆乱放。 |
6 |
符合6.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及时清除“牛皮癣”,并保持大门过道整洁畅通,小区无乱堆乱放、乱披乱挂现象。 |
6 |
符合6.0分,发现一处扣0.5分。 |
|
||
|
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指示牌、路灯、单元门等公共设施保持基本清洁。 |
5 |
符合5.0分,基本符合4.0分,缺失酌情扣分 |
|
||
|
小区或片区按规定开展除“鼠害”工作。 |
5 |
符合5.0分,基本符合4.0分,缺失酌情扣分;无“药物”定点投放点的扣1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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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服务12分 |
绿化养护得当,长势很好,无明显乱堆物、乱践踏,以及养鸡、毁绿种菜现象。 |
5 |
符合5.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每年耕除草不少于两遍,及时拨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乔灌木修剪整齐。 |
5 |
符合5.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每年普施基肥,无病虫害,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2 |
符合2.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车辆管理17分 |
小区内合理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和行车标示线,逐步实行收取停车费,所收费用应当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 |
5 |
符合5.0分,基本符合4.0分,缺失酌情扣分 |
|
|
|
落实小区巡查制度,有专人有序引导车辆停放,保持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 |
4 |
符合4.0分,基本符合3.0分,缺失酌情扣分 |
|
||
|
车不停在小区绿化带上。 |
4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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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管理的车库、车棚应有专人管理,管理制度齐全,收费标准上墙,车辆停放有序,车库、车棚场地整洁,备有消防器材。 |
4 |
符合4.0分,基本符合3.0分,缺失酌情扣分 |
|
||
|
维修服 务13分 |
能为居民提供维修服务,协助居民解决生活设施方面出现的问题。 |
4 |
符合4.0分,基本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
|
|
|
定期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确保畅通,无管道堵塞冒溢现象。 |
4 |
符合4.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应当检查屋面防水、落水管和小区雨污水管,按照责任范围进行维修养护,强降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
2 |
符合2.0分,基本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
|
||
|
道路、围墙、窨井、路灯、水泵等公共设施设备无损坏,能正常使用。 |
3 |
符合3.0分,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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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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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缴率5分 |
努力提高物业管理费收缴率。 |
5 |
收缴率90%以上得5分,70%以上得3分,50%得1分,50%以下不得分 |
|
|
|
社会满意率调查20分 |
业委会评价。 |
5 |
按好、良好、一般、差、极差计分 |
|
|
|
业主对设施维护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业主对秩序维护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
|
业主对环境卫生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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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对绿化服务方面的满意度调查。 |
2 |
随机抽取业主10位业主,一例不满意扣0.2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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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曝光、居民投诉情况。 |
3 |
市内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居民投诉查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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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
4 |
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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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表现10分 |
在上级视察、外来考察、重要检查等时间节点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
10 |
按完成情况酌情加10分、6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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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分 |
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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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