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68596/202301-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救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9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2023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孤儿 特困人员
索  引 号: 003068596/202301-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救助
发布机构: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花政办〔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9
名       称: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2023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孤儿 特困人员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2023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053            信息来源: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09  10:30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花山区2023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9日       

 

花山区2023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3两节慰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慰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平衡,从简、救急、救贫、救助和不重不漏、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慰问方式

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区领导上门走访部分对象;二是基层各级党组织组织安排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1、辖区驻军部队、离退休干部和干部遗属、宗教界人士、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社会各界;

2、社会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家庭、计生特困户、特困党员、特困妇干、特困教师、特困统战对象、困难归侨侨属、特困少数民族、低保户等。

四、活动时间

2023年元月3日至除夕前结束,具体活动开展时间由各责任部门(单位)安排。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2121—20221230日)

1、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困难人员及慰问对象进行前期摸底调查,确定拟慰问人员名单、人(户)数、标准;

2、制定2023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313—2023120日)

全面开展慰问活动,区领导上门走访部分困难群众,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自行开展慰问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2128—23日)

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开展慰问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慰问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

六、资金安排

慰问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慰问资金真正用于特困及慰问群体

(一)资金来源

全区共慰问552.37万元、22223人(户)。

其中:市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4.435万元、区财政333.935万元、区残保金26万元、区党费15万元、区人社局15万元。

(二)资金使用

1、由区民政局将开展慰问所需资金报区财政局;

2、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慰问资金,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3、区财政承担的慰问资金由区财政局汇至各责任部门(单位),民政系统慰问资金由区民政局汇至各街道。区领导上门走访的慰问金,由各联络员到慰问对象所属责任单位领取。

七、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慰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确保此次两节慰问活动高效运转、有序进行。

2、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力合作,密切衔接,在走访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各责任部门(单位)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做到不重复、不交叉、不遗漏,并建立健全慰问台账。

 

附件:花山区2023两节慰问安排表

 

附件

花山区2023两节慰问安排表

 

序号

承办单位

慰问对象

2023

资金

来源

  

人数

标准

金额

/

1

区文明办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

6

500

3000

 

 

2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

150

1000

150000

区管党费

 

高层次人才

10

2000

20000

 

参考市委组织部标准(比2022年增加500元)。

3

区工会

困难职工

300

600

180000

市总工会

减少100人。 

4

区残联

贫困残疾人

550

400

220000

残保金

 

一户多残、贫困重度残疾人

100

400

40000

残保金

 

5

区妇联

困难妇干

10

600

6000

 

 

6

区委统战部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6

800

4800

市级财政

标准每人增加300元,人数增加1人。

少数民族困难户

105

500

52500

市级财政

减少1人。

流动新疆籍少数民族

14

500

7000

市级财政

减少8人。

困难统战对象

16

500

8000

 

 

困难归侨侨属

6

500

3000

 

 

台胞台属台商

35

500

17500

市台办

增加5人。

7

区卫健委

百岁老人

24

2000

48000

上级资金

增加5人。

困难计生专干

9

500

4500

 

 

困难家庭

3

500

1500

 

 

困难家庭

3

1000

3000

 

增加1人。

8

区人社局

社会化管理困难老人

260

500

130000

退管经费

减少40人。

9

区老干部局

离休干部

32

1800

57600

 

减少8人。

退休正处

17

1600

27200

 

增加1人。

退休副处

35

1500

52500

 

增加3人。

退休科级及以下

210

1000

210000

 

增加4.

遗属

155

600

93000

 

增加7人。

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家庭

30

600

18000

 

 

1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驻区部队

4

军分区(50000)

人武部(15000)

武警(15000)

省军区马鞍山干休所(10000)

90000

 

减少高炮一营5000元。

三属和在乡复员军人、60周岁烈士老年子女、建国前老党员

85

600

51000

 

减少9人。

无工作两参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38

500

69000

 

减少1人。

企业退休两参人员

401

300

120300

市区5:5

根据《关于开展对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的通知》,今年开始慰问企业退休两参人员,经摸排,共计401人。

在乡伤残军人

14

400

5600

 

减少3人。

60周岁农村籍

退役士兵

237

200

47400

 

增加4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315

1500

472500

 

减少30人。

2022年入伍新兵

128

500

64000

 

 

生活困难退役军人

60

800

48000

 

根据街道摸排增加10人。

特困军转干部

家庭

10

500

5000

 

11

区教育局

困难教师

84

500

42000

 

减少3人。

12

区司法局

特困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

32

500

16000

上级转移支付

增加6人。

13

区民政局

霍里敬老院、市福利院

2

5000

10000

 

减少了慈湖敬老院(停办)。

社会困难户

5000

200-

600

1600000

 

 

因病、因残致贫困难户

90

1000

90000

 

 

社救对象

148

400

59200

 

减少6人。

城市社会孤老、农村五保对象

173

400

69200

 

减少29人。

孤儿

38

600

22800

市财政

增加10人。

困难群众春联

7000

7

49000

 

 

低保户

6178

200

1235600

上级转移支付

减少9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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