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72528/202301-0002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花卫健〔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3072528/202301-0002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花卫健〔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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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花山区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73            信息来源: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7-04  14:52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

为切实做好花山区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区7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以上。4个村卫生室达到中心村卫生室设置及功能标准。

二、实施范围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4个:丰收村卫生室、昭明村卫生室、林里村卫生室、团结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濮塘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平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北庄社区卫生服务站、矿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东岗社区卫生服务站、彭山社区卫生服务站、金瑞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实施内容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我区实际,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原则上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2)中医服务设施。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2、设备配备

1)数字化影像系统(DR)。原则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

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生化分析仪,建立区域检验中心的可不配备。

3)彩色超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也可配置其它B超。

3、其它设备设施

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中设备标准,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4、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派1人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1、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建设面积不少于150㎡。

2)其它设施。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2、设备配备

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及医务人员数量相匹配。

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三)村卫生室

1、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整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公共卫生室(资料室)等独立六室,不得一室多用,村医较多的应适当增加诊室面积或数量。

2)配套设施。水、电、宽带网络、卫生厕所、宣传栏齐全。

2、设备配备

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与乡村医生数量相匹配。

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5)中医药服务设备。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3、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所有在岗乡村医生每年均应参加辖区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2)脱产进修。执业(助理)医师到上级医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资金保障

依据省级方案安排,省级财政补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所20万元、村卫生室每所1.6万元,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经费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六、实施程序

(一)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按照本方案实施内容,组织对本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短板弱项。

(二)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应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责任及经费保障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

(三)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认真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明确具体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的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把握总体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改善执业环境和装备水平,强化管理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针对摸底排出短板、漏洞、弱项依规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重复建设、搞形象工程。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财政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努力推进项目实施,强化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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