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03-00016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03-00016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 |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建立完善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级分类执法体系,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职责及事权划分,统筹执法资源,避免多层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依法履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不同层级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现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
(二)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构建权责统一、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执法分级分类,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全覆盖”。
三、分级分类
(一)分级。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和安全监管全覆盖的原则,全区工贸行业企业监管分为区级、镇(街道)监管两个层级,区级监管部门为区应急管理局,镇(街道)监管部门为各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
(二)分类。
1.按隶属关系分为两类:
Ⅰ类企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Ⅱ类企业:其他企业。
2. 按行业风险:
按照工贸行业固有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类
A 类企业:小型及以下金属冶炼类、铸造类企业。
B 类企业:小型及以下涉氨制冷企业、涉粉作业场所 10 人及以下的粉尘涉爆企业。
C 类企业:除 A、B 类以外的其他企业。
四、监管职责及检查要求
(一)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Ⅰ类企业即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A类、B类的执法工作,对Ⅰ类企业、A类、B类执法检查每年全覆盖,对 C类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Ⅱ类企业、C类企业即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对象以外企业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等,对Ⅱ类企业、C类企业执法检查每年全覆盖。
(三)提级监管: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C 类企业和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的 C类企业提级监管。
(备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可根据安全管理水平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检查次数。)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工作作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任务落实落细,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推进精准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分级分类基础上精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区、镇(街道)两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避免在执法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脱节。区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程度,实行差异化执法,在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以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制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密切行刑衔接,强化涉嫌危险作业罪等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强化执法震慑。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要立足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建立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名录,强化建档管理、动态调整,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分级监管台账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级分类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工作情况列入执法监督重要内容,并按照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指标体系。
附 件: 1、花山区工贸企业区级执法对象名录
2、花山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台账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