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03-0002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办〔202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名 称: |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03-00025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办〔202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 名 称: |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月14日,铜陵市铜官区清华科技有限公司三车间发生物料起火事故,经初步调查,铜陵市清华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染料,处于停产状态,当日企业安排三车间进行清洗置换,管道内存在少量残余物料,在清洗置换过程中发生自燃。3月20日,滁州市来安县一厂房发生火灾,经初步调查,该企业涉嫌非法出租场地储存危化品。
上述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化品火灾事故影响恶
劣,且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刻吸取教训,全面严格压实各属地(镇、街道)“打非治违”责任,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化品行为,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各镇、街道区为责任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单位,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清单,对排查出的疑似单位、重点单位第一时间转报区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联合查处行动,重点做到“五个彻底”查清:
二、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储存、使用行为。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及时依法公开问责结果。
三、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协调发改、市场、交运等部门,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应用化工企业和疑似化工企业的市场主体清单、动力电用户或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的用户清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异常轨迹等大数据,协助排查。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公布全市举报电话 12350,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自3月30日起,每周四汇总报送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清单(附件 1,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填写清单),4月28日前报送非法违法“小化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清单汇总表。
联系人:陈 刚 联系电话:8880317
附件:花山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清单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