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11-00114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安〔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03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11-00114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安〔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03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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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061            信息来源: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1-03  16:3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3日 

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安委会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一反三,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非煤矿山、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狠抓规章制度执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行业监管、执法检查、考核巡查、事故调查等的必查内容,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压紧压实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把安全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推动各专业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高危行业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严把一线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质效,确保培训覆盖全员。对新入岗、离岗6个月以上、换岗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4)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5)严格企业内部监督考核。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岗位调整、收入分配、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6)严格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在马央企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市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1)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1)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属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机构管理,加强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出台推进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政策,督促、支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着力培养打造高水平的安全专家队伍,提升安全专家库专家指导服务和镇园区安全大管家能力水平,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交流座谈,落实专家、注安师日常考核评价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机制。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可以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3)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4)注重汲取事故教训。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网络小视频,做到以案警示、以案说法。定期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确保培训率达100%。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科学编制应急预案。企业要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企业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1)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强化企业安全规章刚性。鼓励企业内部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进行离岗培训,持续提升一线岗位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3)加强外包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企业要加强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外包作业管理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6.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开展风险评估。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报告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或者按隶属关系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措施。(3)提升科技化水平。企业应依托科技,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淘汰各类落后工艺设备,着力推进涉危涉爆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自动化。

7.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1)规范安全隐患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持续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厂房、场所“三合一”,有关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使用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情形。(3)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在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组织员工以容易出现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部位、场所作为重点对象,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工艺系统、防(监)控设施、安全标识、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

(三)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

8.各专业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1)日常工作检查。各专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着专家、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开展1次隐患排查。(2)重点时段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各专业部门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3)自然灾害检查。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时,各专业部门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4)事故防范检查。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省内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各专业部门应当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1)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健全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治理第三方评估机制。(3)督促各类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4)区政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明确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本级政府挂牌督办。

  1. 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1)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科学制定、规范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涵盖的行业领域及企业范围。(2)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用足用好执法监管措施和手段,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3)依据企业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行分级、分行业执法,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

11.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1)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重大安全隐患、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证照以及停产停业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彻底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各类违规行为。按规定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每季度集中发布。(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标准和流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1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1)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创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3)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4)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及时拍摄制作典型事故警示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5)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

13.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1)部署开展全区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小火亡人”防控,重点排查“老、弱、病、残”特别是独居老人等消防重点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落实上门宣传和关爱帮扶。强化“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指导督促物业落实整改维修资金,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企业消防责任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隐患。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2)持续开展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治理,强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3)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通行安全系数。(4)以排查治理危大工程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锅炉、电梯、气瓶、场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抓好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检维修作业、煤气作业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5)对全区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6)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7)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对城市燃气、热力、供水、污水、通信、雨水、电力等各类管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筹制定和严格落实地下管网年度建设计划,强化道路建设与地下管网建设的协调管理,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管网事故易发等问题。(8)持续推进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持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深入排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旅游风景区、林区在建工地、公墓坟地、林农结合部、输配电设施等火灾易发多发部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设卡驻防、严防死守,盯住重点人群,管住危险活动,严控野外用火行为。(9)强化电动自行车、平台经济、储能电站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规范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协同配合。(10)深入推进油气管线、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铁路、文化旅游、醇基燃料等不明易燃易爆危险燃料、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4.关键举措与经验做法固化应用常态化。(1)用好《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对触发约谈条件的载体、单位、部门或企业,及时组织约谈,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和督促整改,对事故多发高发的载体、单位或部门,及时下发事故警示通报。(2)推动行业监管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规定,按照单位职能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将大型企业工程建设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属地和行业监管范畴,堵塞监管盲区漏洞,强化引导各行业部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工作格局。(3)建立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各部门根据行业类别、风险大小、安全生产状况等对企业分类分级,抓住企业主要矛盾、关键风险,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监管,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堵塞基层企业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分类分级执法体系;(4)坚持安全生产月度分析会商机制,对事故多发、隐患聚集的属地、行业、企业开展会商研判,对事故显兆开展分析研究,从而形成共识意见并派单交办、跟踪督办,落实隐患整改“闭环”;(5)强化工伤、工亡、举报等大数据分析运用,精准排查高风险行业领域和人群,细化高风险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6)固化“穿透式”“触发式”检查方式,对事故企业、多点高频违法行为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贯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链条”整治;(7)从严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严执法的震慑作用,狠抓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事前预防性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强化行刑衔接,属地要强化协调调度基层派驻执法机构与属地联动执法,破除执法“宽松软”,不断提升执法质效;(8)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和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水平,推动应急管理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结合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业务轮训,统筹全区执法人才资源,开展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活动,持续提升一线人员执法实战能力;立足“大安全大应急”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智能化和监管日常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大力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取证培训等,提升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整体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专项行动贯彻实施。属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进一步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要求尽快传达到基层一线。各属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安排行业领域专家积极参与,为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支撑。各属地各相关部门请于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推动隐患整改。各属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风险隐患要盯紧盯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动态整改。

(三)加大宣传教育。各属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将“三个狠抓”专项行动部署至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大力宣贯《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拓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职工、社会团体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民关注参与安全生产。

(四)严肃问责问效。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举措,以更严更实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工作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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