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62933934/202304-0004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人社局 文       号: 花人函〔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5 名       称: 花山区人社局关于十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4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662933934/202304-0004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人社局
文       号: 花人函〔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5
名       称: 花山区人社局关于十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4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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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人社局关于十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4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724            信息来源:  花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4-17  16:23

汪尊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人事代理老师入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事业编制人员在进入渠道上,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计划需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招聘方案向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因此,只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人事代理老师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感谢你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范璐璐

联系电话:8880651

 

 

 

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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