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05-00133 | 信息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花卫健〔2023〕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05-00133 |
| 信息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卫健〔2023〕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卫生 |
委属各部门、辖区各医疗机构:
现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5日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决定自即日起至9 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大防小”总思路,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整治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构建新安全格局,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单位:医院、医疗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特别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监管薄弱单位。
(二)重点场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门(急)诊楼、住院楼、氧罐(氧气站)、食堂、危化品库、药房、柴油发电机室、员工宿舍和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
(三)重点问题: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九类情形。
三、整治措施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在去年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要逐一清单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对住院人员在10 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以下整治措施: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3 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一律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未经消防、住建部门验收许可的房屋建筑物严禁用于医院业务用房,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每层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院人员超过10 人的,一律设置2 个安全出口、2 部逃生楼梯。
(八)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停用、挂牌督改。
(九)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5 月 7 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准评估管辖范围内单位和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梳理查找不放心部位、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7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督促整改闭环。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深谋细工作举措,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任务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带队排查隐患,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盯紧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全覆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防患未然。要发挥“医消共建”机制作用,强化医消联动,建立医消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环节,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消防救援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督导检查。区卫健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消防标准化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严格依法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多媒体多载体,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健康报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攻坚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5 月份起,每月22 日前,区卫生健康委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9 月22 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 施乾昊,电话:8881720
附件: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附件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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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所类别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火灾隐患(条) |
整改火灾隐患(条)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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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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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养老院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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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托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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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经营租住 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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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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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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