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5-0004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法制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23〕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法制工作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5-0004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法制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23〕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法制工作 |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结合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李世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钟际峰 副区长、花山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吴小莉 区司法局
曲 磊 区政府办公室
委 员:叶颖骅 区财政局
孙 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 云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崔恒木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袁晓明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李姗姗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大刚 区应急管理局
吴 宏 区城市管理局
孙晓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绵春 花山公安分局
陈 辉 区司法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吴小莉同志兼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辉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