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650365/202307-0002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文 号: | 花农水〔2023〕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1703 | 关 键 词: | 农业 农村 农民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刘昊 |
| 索 引 号: | 731650365/202307-00020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文 号: | 花农水〔2023〕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农业 农村 农民 |
| 政策咨询机关: | 刘昊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1703 |
濮塘镇、霍里街道农办: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马农秘〔2023〕156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了《花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花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7月4日
花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 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推进 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 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 展,锚定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聚焦“三农”工作重点任务, 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 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 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全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经营管理型)。
三、实施重点
明确产业导向,根据我区实际开设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
带头人培训班。
1. 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 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 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本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 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 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 市场营销、冷藏保鲜、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
“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2. 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 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 知识。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制定的综合素养课程 体系安排培训。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 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有条件的县区可 以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
农民。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
(二)专项行动。
1.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我区将在凤山、濮塘两个
村,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班(附件1),每个村不超过2个班、培训专题不重复。每个班不少于50人、不少 于2个专题培训课程、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班需填写《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 班信息签到表》(附件7)并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 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
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我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育任务由
经遴选确定的培育机构承担。
(一)遴选培育对象。
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
事业服务等人员。
1. 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 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 提高经营管理、就业创业、服务乡村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新型农 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 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农村创业创新者主要包括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能工巧匠等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人员等;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主要包括村"两委"成员以及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
才等。
遴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项目
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
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 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 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 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 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 育任务,优先选用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 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
《农民日报》等报刊。
(三)丰富培训内容。 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
培育规范》及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附件2),结
合实际,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 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3年中央和安徽省委 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绿色发展、农产 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
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
(四)创新培育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 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附件2)。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各类培训均须在实践实训基地分产 业(专业)按照全程关键技术节点开展跟班实践实训,设计好实践实训课程内容,学员须认真做好实践实训记录。倡导运用案例 教学法,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 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育。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
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严格培育管理。加强培育政策宣传,对本地区农民培 育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
(附件3)。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本级实施
方案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 要求》,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课 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 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第一课)、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培训台账制度(附件4)、满意度评价制度(信 息管理系统评价)。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 全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项目管理
部门及时对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进行验收。
(六)强化延伸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 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举办3项高素质农 民职业技能大赛,我市也将分别组织开展技能大赛,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以赛促训。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
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五、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
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
承担项目单位。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市、县区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依规将培育资金预 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
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要高度重视,将高素质农民培育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需求摸底,加强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 实责任要求。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会商,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 织的工作联动。县区对培育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导力
度。
(二)完善培育体系。统筹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 好培育体系。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 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 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充分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农民田间学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立实践实
训基地,支持其有偿承担农民实践实训任务,确保培训的每个专
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级师资库,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及“土专家”、"田秀才"纳入师资队伍。加 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针对农民学习特点 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运用好全国
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用好培育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 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 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在学员实践实训结束后对实践实训效果进行 评价,向评价合格的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 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挪用、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 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
移支付管理平台。建立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一是实行备案制。县区实施方案、培
育机构承担任务汇总表(附件5)统一于6月26日前报市农业
农村局。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发现问题督 促限期整改。实行月报告制度(附件6),每月25日将当月培 训进展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充分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 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抽 查有关信息录入情况。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机构、师资、效果 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以及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 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三是实行绩效管理。要强化高素 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价。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
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培育机制。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 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育 机制。探索开展“师带徒”培育模式。支持农民学员参加农业职业
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乡村人才振兴职称评审等。
(六)强化总结宣传。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11月30日前 将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 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
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示范标杆,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每季度向市农业
农村局至少报送1篇典型宣传材料。
附件:1.2023年花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3.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4.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5.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6.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7.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2023年花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
市、县 (市、区) |
任务数(人) |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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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经营 管理型 人员 |
专业 生产型 人员 |
技能 服务型 人员 |
农业经理人 和现代青年 农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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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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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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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附件2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
培育类型 |
培育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
综合 素养 |
专业 技能 |
能力 拓展 |
实践 实训 |
线上 学习 |
||||
|
农业经理人 |
省级 |
≥176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5 |
≤32 |
|
|
现代青年农场主 |
省级 |
≥176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2 |
|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新型农业经 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
市县级 |
≥128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5 |
≤24 |
|
乡村治理及 社会事业发 展带头人 |
||||||||
|
农村创业创新者 |
市县级 |
≥128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24 |
|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县级 |
≥48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8 |
|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年度)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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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
家庭人均 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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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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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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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类型 |
|
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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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14—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年度)
市、县(市、区)
培训班期:
培育机构(盖章)
|
培育类型 |
|
培训班人数(人) |
|
培育起止日期 |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专业(产业、岗位、 工种) |
家庭住址 |
固定电话 |
手机 |
培训时间 |
学员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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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机构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
||||||||||
注:“专业(产业、岗位、工种)”栏,参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分类填写。
附件5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
县(市、区) |
培育 机构数 (个) |
培育机构信息 |
承担培育任务(人) |
||
|
经营管理 型人员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技能服务 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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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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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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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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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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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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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育机构信息”一栏中,每个机构信息在一个单元格填写,“名称”要填写机构全称。
附件6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月)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填 报 人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县(市、区) |
目标 任务 (人) |
完成培育人数(人) |
完成率 (%) |
合格 人数 (人) |
合格率(%) |
|||||||||
|
经营 管理 型人 员 |
其中 |
专业 生产 型人 员 |
技能 服务 型人 员 |
其中 |
|||||||||||
|
新型农 业经营 和服务 主体 带头人 |
其中 |
农村 创业 创新 者 |
乡村治 理及社 会事业 发展 带头人 |
农产 品电 商人 才 |
农机手 |
退捕 渔民 |
|
|
|
||||||
|
农机服 务组织 带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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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7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
培训班信息 |
培训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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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班日期 |
年 月 日 |
学时 |
|
|||
|
培训班 课程 |
名 称 |
师资 姓名 |
师资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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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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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2) |
|
|
||||
|
(课程3) |
|
|
||||
|
(课程4) |
|
|
||||
|
联络员 姓名 |
|
联系 方式 |
|
|||
|
学员信息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地址(乡镇、村) |
签 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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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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