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09-00075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花卫健函〔202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09-00075 |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卫健函〔202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 名 称: | 关于对区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薛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核酸检测工作的建议”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11月份以后,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基础等因素,我国相继出台了“二十条”“新十条”优化措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第十版防控方案等政策文件,并自2023年1月8日起依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较短时间内实现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重大决定性胜利。按照上级指示,我区也于同时间段撤离了马北、东站等卡口核酸检测点及常态化核酸检测点,所以目前已无核酸检测等工作。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采纳您的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文关怀,方便群众特殊需求。
欢迎您今后对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李莎 联系电话:18855580375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