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9-00016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秘〔2023〕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长联动“六联一并”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09-00016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秘〔2023〕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长联动“六联一并”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 |
濮塘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长联动“六联一并”工作机制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花山区四长联动“六联一并”工作机制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打通山水林田湖草监管“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全面治理、全程监管、全域排查、全方位提升的管理格局。根据市级工作机制方案,结合花山区实际,现就花山区田长、林长、河湖长四长联动,提出以下工作机制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马鞍山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完善花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监督管理,持续统筹完善花山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为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全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以突出问题整改为牵引,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依法推进四长联动工作,各级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以网格监督员队伍为主体,把监管触角伸向基层末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着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时段属地问题发现机制,及时整改,精准施策,持续改善山水林田湖草管理。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属地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责任,主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相关村居负责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网格监督员负责问题的发现与报告,分级分层共同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筑牢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人民防线。
坚持整合监管、防区明晰。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推动作用和网格监督员的“探头”作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智慧监管水平,构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四长联动复合监督体系。
坚持闭环管理、立行立改。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监管领域中发现、排查、登记、上报、处置、验收、销号闭环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无缝衔接。及时处置山水林田湖草问题,一般性的立即整改,较为突出的列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二、工作机制
为最大程度地整合资源,推动部门工作系统化,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调度;建立田长、林长、河湖长四长联动“六联一并”工作机制。
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各自按照已形成的运行机制独立运行;通过“六联一并”工作机制实行互联互通、同频共振。
(一)联席会商调度
建立区政府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联席会商的工作调度机制,分析耕地保护、林业管理、河湖管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区田长办、区林长办、区河长办负责定期收集有关议题,做好会商研究调度意见的推进落实,建立调度台账,跟踪推进,形成闭环管理。
(二)联手督查巡查
梳理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定期要求开展的督查巡查活动,制定《四长联动联合督查巡查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区级田长、林长、河湖长督查巡查活动,形成区领导集中督查巡查、部门分别承办的工作机制,提高办公效率,丰富督查巡查方式和内容。区田长办、区林长办、区河长办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发起联手督查巡查。
(三)联贯闭环处置
建立涉田、涉林、涉河湖等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工作支持机制,健全“发现、排查、登记、上报、整改、查处、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的线上线下协同、排查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分级上报,分层提交。能够自行处理的事项,及时处置到位;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上报、提级办理。逐步建立并完善基层网格监督员移动终端实时接入本级相关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四)联动考核奖惩
将四长联动机制和运行情况纳入区级重点工作督查和区委区政府对濮塘镇、有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网格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及时发现问题,挽回重大损失影响的网格监督员和群众予以奖励。对上报问题明显偏少的区域、领域,安排重点督查。对应发现未发现,经日常督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分区域、分领域予以通报。对履职不到位,造成山水林田湖草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发现未发现问题的网格监督员,视情节和次数予以通报、约谈,直至解聘,并与其薪酬补助实行绩效挂钩。
(五)联网举报奖励
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媒体渠道,反映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监管中突出问题。对查证属实的,报请各自同级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联防违法犯罪
在督促各自领域行业人员依法履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严防山水林田湖草领域发生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充分整合资源,强化信息对接和工作沟通,联动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推行“四长+警长+检察长”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行为新增新发生,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不突破。
(七)并网巡查夯基
濮塘镇、各有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组织落实好专职兼职的网格巡查员,可聘用老党员、老村干、老代表和退伍军人、外出回乡青年担任,但必须实行“并网巡查,一网多巡”。鼓励将现有的基层城乡社会服务化网格员,拓展整合为网格巡田员、网格巡林员、网格巡河员,实行“并网巡查,一网多巡”,解决最基层的人防力量难以落实和交叉重复问题,最大程度地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作用,强化四长联动各部门技防建设,利用好各部门现有的视频监控、摄像机、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利用好最新影像数据,不间断无死角守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同时强化信息平台联动,实行信息共享互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属地四长联动工作落实负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四长联动工作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确保按要求全面推动四长联动,推进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
濮塘镇、各有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可结合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一张网”工作,统筹做好四长联动人员配备、技术装备、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补助。
(三)加强业务培训
濮塘镇、各有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四长联动工作要求,结合基层网格监督员履职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水平。
(四)广泛发动群众
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类媒体公告、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人员和网格监督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信息。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对身边山水林田湖草问题的监督。
(五)鼓励基层创新
支持各级、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四长联动工作创新,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及时提炼典型经验,予以总结推广,不断完善四长联动工作机制。
附件:1. 花山区四长联动区领导包保责任区域名单
2. 四长联动基层网格员职责
3. 四长联动区级补助资金考核办法
4. 四长联动区级补助资金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花山区四长联动区领导包保责任区域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田长 责任区域 |
林长 责任区域 |
河湖长 责任区域 |
协调联系单位 |
|
1 |
张卫国 |
区委书记、区级总田长、总林长、总河长 |
全区 |
全区 |
长江干流花山区段 |
区城管局(林长制) 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河湖长制) |
|
2 |
李世华 |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级总田长、总林长、总河长 |
全区 |
全区 |
慈湖河花山区段 |
区民政局(林长制) 区城管局(河湖长制) |
|
3 |
邓明发 |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总田长、副总河长、区级林长 |
金家庄街道 |
长江花山区段生态防护林、金家庄街道 |
秀山湖 |
区发改委 (田长制、林长制)区城管局 (河湖长制) |
|
4 |
魏敏 |
副区长、副总田长、区级林长、湖长 |
塘西街道 |
马鞍山市林场花山片 |
雨山湖(河)花山区段 |
区住建交运局 (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 |
|
5 |
王辉 |
副区长、副总河长、区级田长、林长 |
濮塘镇、小黄洲农场 |
濮塘风景区、小黄洲、濮塘镇 |
东方红水库等4座小型水库、长江花山区段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 |
|
6 |
朱观明 |
副区长、区级田长、林长 |
江东街道 |
慈湖河绿色长廊、江东街道 |
/ |
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田长制) 区人社局(林长制) |
|
7 |
钟际峰 |
副区长、区级田长、林长 |
霍里街道 |
高铁高速绿色长廊、马濮旅游大道绿色长廊、霍里街道 |
/ |
区统计局(田长制) 花山公安分局(林长制) |
附件2
四长联动基层网格员职责
1.田长制:对责任网格区域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发现、报告并及时劝阻(包含违法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种植苗木草皮、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和违法占用耕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等);
2.河湖长制: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各种涉河湖违法行为发现、报告并及时劝阻(包括乱扔乱堆垃圾、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未经批准和许可围垦河湖、建设涉河项目、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等);
3.林长制: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各种涉林违法行为发现、报告并及时劝阻(包括违法占用林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破坏执法视频监控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等)。
附件3
四长联动区级补助资金考核办法
为促进四长联动,构建“六联一并”工作机制,夯实最基层的网格巡查体系,以奖代补,促进镇、街道、相关部门提升工作质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以下载体:
田长制:濮塘镇、霍里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金家庄街道、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小黄洲管理办)
林长制:濮塘镇、霍里街道、江东街道、金家庄街道、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小黄洲管理办)
河湖长制:濮塘镇、霍里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金家庄街道、湖东路街道、沙塘路街道、桃源路街道
二、补助事项
1.补助对象:濮塘镇、霍里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金家庄街道、湖东路街道、沙塘路街道、桃源路街道、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小黄洲管理办)
2.补助标准。根据市级考核后实际发放补助资金,结合区级考核情况评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予以补助。
3.补助程序
(1)考核拨付。年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考核评选。每年采取打分制考核2次,年中和年底各一次,两次加权平均后计算年度得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4.资金来源。从市级考核实际发放补助资金中支出。
三、考核分值
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1.田长制考核分值33分,区田长办考核,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林业局)打分;
2.河长制考核分值34分,区河长办考核,由区水利局打分;
3.林长制考核分值33分,区林长办考核,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林业局)打分。
四、补助执行
根据四长联动三项具体工作内容年度考核评分情况对9个载
体进行资金补助。
1.总分≥90分,补助资金总额的100%;
2.总分≥80分,补助资金总额的90%;
3.总分≥70分,补助资金总额的80%;
4.总分≥60分,补助资金总额的50%;
5.总分<60分或位于所有镇、街道载体最后一名,不予补助。
五、有关说明
1.四长联动要求濮塘镇、各有关街道实现“并网巡查,一网多巡”,基层网格员增加巡查发现、报告的工作内容。网格员薪酬待遇在原来基础上相应增加。
2.考核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参加。各单位依据各自的评分细则,对濮塘镇、各有关街道、相关部门工作整体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分。
附件4
四长联动区级补助资金考核评分细则
一、田长制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林业局)评分 分值33分
1 .领导机制6分。乡级在年度党(工)委会上研究、部署田长制及耕地保护工作不少于2次得2分,少1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乡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能按规定履职到位得2分,每发现少1次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按每1500亩耕地至少配备一名巡田员每个村至少2名巡田员标准,配备到位得2分,配备不到位、每缺一人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乡级田长制办公室专班运行,另加1分(随机抽查,提供有关记录);
2.网格巡田员履责情况6分。网格员及时巡查发现、报告等履职尽责的得6分,因巡查、发现、报告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耕地“非粮化”新增行为的,新增一个“非粮化”非法图斑的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来源:耕地卫片、年度变更调查、举报核实、地理国情、卫星数据分析提取等);
3.耕地“非粮化”整改情况6分。“非粮化”问题图斑在时限内整改完成的得6分,限期内每未完成1宗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以实际完成量计核);
4.还耕复种“找回”耕地任务6分。实际得分以完成找回耕地任务数的百分比得分(如完成任务数的90%得5.4分,以此类推;以实际完成量计核);
5.规范管理设施农业用地3分。未按时报备入库、超用地范围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发现一起扣0.2分直至扣完;卫片发现疑似设施农业用地的,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发现一起扣0.1分直至扣完(卫片、举报、年度变更调查、卫星数据分析提取等);
6.执法监察6分。
1.巡查落实情况2分。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及自然资源村级信息员制度,工作未开展的扣2分,开展不到位的扣1分(巡查记录等材料);
2.工作开展成效情况2分。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工作的,每部署1次得0.5分,最多得2分;同时,每发现1起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的,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为止(提供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
3.违法问题整改情况2分。年度卫片执法发现问题、耕地保护督察问题及其他卫片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每个未整改问题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以实际完成量计核)。
二、河湖长制 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河长办)评分 分值34分
1.领导机制10分。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河长会议、巡查等工作制度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会议记录、信息报道等);
2.网格巡河湖员履责情况12分。对责任河湖定期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和处置上报,并做好有关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得12分。
每月不达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巡河记录,问题清单及报送信息等材料);
3.网格巡河湖员履职成效6分。因巡查、发现、报告不及时不到位被区级及以上暗访发现问题交办的,新增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来源:区级以上巡查暗访等渠道交办问题材料);
4.交办问题整改情况6分。及时处理解决区级及以上河湖巡查暗访交办的问题得6分。不能在限期内有效解决的每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来源:区级以上巡查暗访等渠道交办问题材料)。
三、林长制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林业局)评分 分值33分
1.领导机制6分。
(1)乡级、村级各级林长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林长会议、考核、工作督察、信息公开制度的,得1分;
(2)保障林长履职尽责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包括“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等落实到位的,得3分;
(3)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更新完善的,得1分;
(4)林掌通巡林APP推广使用不低于 80%的,得1分。
2.网格员履责情况6分。
掌握辖区内林地(湿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古树名木等进行重点管护,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及时上报,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得6分。因巡查、发现、报告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乱占林地(湿地)建房,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执法视频监控设施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新增加一个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3.造林绿化落实情况5分。
完成年度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任务的,得5分,实际得分以完成造林任务数的百分比得分(如完成任务数的 90%得5.4分,以此类推,以实际完成量计核)。
4.林业资源管护情况5分。
(1)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并落实中央自然保护地环保问题督查整改的,得2分,限期内1宗未完成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以实际完成量计核);
(2)完成省下达的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扣3分。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每发生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6.执法监察6分。
印发工作方案1分。镇、街道明确执法队伍及人员,并落实相关装备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工作方案正式稿);
巡查落实情况1分。扎实开展林业巡查及村级护林员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作虽开展但落实不到位的,得0.5分(巡查记录等材料);
工作开展成效情况2分。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部署开展森林督察及相关林业违法问题整改工作的,每部署1次得0.5分,最多得2分;同时,每发现1起林业违法问题的,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为止(提供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
违法问题整改情况2分。年度森林督察违法问题、相关专项整改工作及其他林业违法问题整改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每个未整改问题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以实际完成量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