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10-00348 | 信息分类: | 结果信息/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马花卫医罚〔2023〕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市伯牙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310-00348 |
| 信息分类: | 结果信息/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马花卫医罚〔2023〕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市伯牙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文号:马花卫医罚〔2023〕14号
被处罚人:马鞍山市伯牙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矿山新村底商4#门面房,电话:136********,法定代表人:熊*,性别:女,民族:汉族,职务: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法人熊*无口腔医师资质,也无口腔技师证书,在2022年5月11日独自接诊患者许*,为其磨了上颌九颗牙齿,2022年6月11日为许*装牙套,2022年8月27日为许*破牙套,收取许*诊疗费用共计12000元。在我委案件调查过程中,熊*于2023年8月15日,在伯牙口腔诊所独自接诊一名患者,并为其进行了牙根消炎治疗;日期错误9月15日,熊*在伯牙口腔诊所独自接诊患者计**固定牙套,并收取诊疗费用3000元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3年6月27日许*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共2页);2、2023年6月27日熊*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共3页);3、熊*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4、许*身份证复印件1份;5、伯牙口腔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共2页);6、马鞍山市伯牙口腔医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1页);7、2023年6月28日现场照片确认表复印件1份(共1页);8、2023年8月2日熊*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共2页);9、2023年8月10日现场照片确认表复印件1份(共2页);10、2023年8月15日现场笔录、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共1页);11、2023年8月21日熊*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共2页);12、2023年9月15日现场照片确认表复印件1份(共1页);13、2023年9月20日熊*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共2页)。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参照《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类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类第10条第1阶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你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农商秀山支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马鞍山市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