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1010100/202311-0001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花山区行政审批局 文       号: 花行〔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11-10 名       称: 关于对“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 ’”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关  键 词: 提案 议案
索  引 号: 0000001010100/202311-0001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花山区行政审批局
文       号: 花行〔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11-10
名       称: 关于对“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 ’”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关  键 词: 提案 议案

关于对“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 ’”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函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04            信息来源:  花山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  2023-11-10  09:31

叶福茶代表

您提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负责制’”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关注。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及时联系了区城管局、区自规局等相关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关于沿街建筑物招标牌事项。根据《马鞍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马鞍山市店招标牌设置导则》的要求,店招标牌设置区域应该在一楼门沿以上、二楼窗沿以下,其次应当遵循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的规定,因此在店招标牌区域以外设置招牌(如两边门柱),区城管局无权进行备案登记。二楼及以上商家设置招牌,应当设置为单体发光字体,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后,由申请单位和区城管局现场核查人员在申请现场确定是否符合设置要求。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积极协调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负责同志请示市城管局,招标牌设置能不能突破现有规定,市城管局基于市容市貌和安全的考虑,答复目前按现有要求执行。我局再次联系区自规局,自规局答复目前不再履行户外招标牌管理职能。后期我局将继续联系区城管局,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持续跟进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

二是关于办事群众未能成功办理的事项。目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未能成功受理、审批或多次来服务大厅未能办理或解决的问题,局通过一楼服务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来受理协调解决。凡未能成功办理或获批的事项以及办事过程中的“疑难杂症”,均纳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办事群众可直接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会同具体办事窗口负责人共同研究如何解决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下来报中心业务科协调解决,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反馈结果。今后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建立窗口直接报告机制,群众可直接向窗口首席代表反映解决,窗口首席代表协调解决不了的直接向中心业务科报告,由中心业务科牵头协调处理。

今后,区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落实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发挥“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设立周末服务窗口,解决办事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不能办的问题有效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并加大考核力度,同时畅通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布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全天候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不断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做好政务服务评价收集、反馈、整改、回访工作,及时处理后台“差评”件,有效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窦宜胜            联系电话:3889788

 

花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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