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11-00011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工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23〕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供应链 物流产业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11-00011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工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23〕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供应链 物流产业 |
各相关单位:
现将《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工抓好落实。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工作部署,更好赋能产业创新发展,决定成立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
一、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邓明发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华飞 区发改委
成 员:梁 慧 区发改委
丁文杰 区科技局
沈 杰 区经信局
史 艳 区财政局
宋晓勇 区住建交运局
戴启静 区农水局
刘金婵 区商务局
徐华国 区卫健委
万旭东 区投促中心
汪 超 区统计局
王义杰 花山生态环境分局
魏苏安 区城投集团
二、专班工作方案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马鞍山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5年)》《马鞍山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等政策规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实施途径,根据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制定或更新完善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以及“双招双引”全景图、路线图和施工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专班成员单位)
2.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梳理产业链供应链需求链条,明确供应链发展目标思路和路径举措,常态化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住建交运局、区投促中心、区农水局等按职责分工)
3.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相供应链金融子基金。支持各类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机构独立或联合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投资基金,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投集团)
4.强化项目招引。围绕主导产业供应链发展需求及冷链物流、外向型供应链、货代服务、设备租赁等供应链薄弱环节,制定供应链企业图谱及“双招双引”目标企业清单。主动“走出去”,开展招商活动,与行业商协会、重点园区等共同赴沪苏浙等先发地区进行招商,每季度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
5.推动项目落地投产。依托“双招双引”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将各地、各部门“双招双引”工作中孵化催生的项目信息录入平台,按月更新项目信息,准确反映项目进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部门:专班各成员单位等)
6.强化项目调度。紧盯项目建设“七未”关键环节,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常态化运行周六重点项目全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专班各成员单位等)
7.加强统筹协调。区发改委设立专班办公室,牵头专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调度、督查和推进落实。坚持上下联动与横向协调相结合,对接产业布局和供应链需求,会同相关部门、载体积极开展招引工作,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配合部门:专班成员单位等)
8.落实经费保障。比照省、市做法,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专班工作经费,保障专班做好相关政策规划编制、开展“双招双引”活动、购买第三方服务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9.规范统计监测。加强与省、市统计部门对接,研究制定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目录、产业门类和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开展统计监测,准确反映我市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态势。(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附件: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
1 |
参照市级架构,成立花山区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专班。 |
区发改委 |
12月底前 |
|
2 |
对照《马鞍山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5年)》《马鞍山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整理我区供应链相关政策。 |
区发改委 |
12月底前 |
|
3 |
编制或修改完善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十大新兴产业供应链发展实施方案。 |
区发改委、区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 |
12月底前 |
|
4 |
制定供应链企业图谱及“双招双引”目标企业清单。 |
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区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
12月底前 |
|
5 |
对接市统计局,确定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目录、产业门类和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开展统计监测。 |
区统计局 |
12月底前 |
|
6 |
开展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项目、企业摸排梳理工作。 |
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中心 |
12月底 |
|
7 |
供应链和现代物流产业专班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度预算保障。 |
区财政局 |
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