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11-00012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制造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花政办〔2023〕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专班组建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制造 新能源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311-00012 |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制造业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花政办〔2023〕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 名 称: |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专班组建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制造 新能源 |
各相关单位:
现将《花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工抓好落实。
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花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
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更好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赋能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拟组建花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人员构成
组 长:邓明发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华飞 区发展改革委
成 员:梁 慧 区发展改革委
潘敬菊 区教育局
张 丽 区科技局
沈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史 艳 区财政局
阳 芳 区人社局
刘金婵 区商务局
查君德 区城管局
万旭东 区投资促进中心
专班下设工作组,人员由各专班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人员构成,负责与专班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完成工作专班交办任务。
二、工作职责
专班负责协调全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负责协调全区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汽车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根据《2023年马鞍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计划》、《马鞍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方案》等文件要求,细化区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思路及路径举措。(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专班成员单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发改委设立专班办公室,牵头专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调度、督查和推进落实。坚持纵向与横向相结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载体常态化组织开展对接活动,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配合部门:专班成员单位等)
(三)明确招引方向,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式发展,结合区级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厘清中游零部件制造、下游整车制造、后市场发展薄弱环节,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图谱及龙头骨干企业、锻长板重点领域、补短板突破环节等清单,善于利用商协会等平台,重点面向沪苏浙主动对接开展招商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区投促中心)
(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投产,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新材料、新技术的需求,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项目谋划力度,引进位于产业中高端、带动力强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配合部门:专班各成员单位等)
(五)细化项目调度,紧盯项目建设“七未”关键环节,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常态化运行重点项目全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专班各成员单位等)
(六)落实经费保障,比照省、市做法,在年度预算中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专班工作经费,保障专班做好相关政策规划编制、开展“双招双引”活动、购买第三方服务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