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12-00074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办〔2023〕4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名 称: |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312-00074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办〔2023〕4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濮塘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工作。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此次督导帮扶工作,燃气、消防为必查行业领域,其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且原则上每月开展具体督导帮扶工作不少于1 次,2024 年2月底前,做到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督导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