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防指办〔202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名 称: | 转发省防办《关于全力做好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防范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0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防指办〔2023〕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 名 称: | 转发省防办《关于全力做好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防范 |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濮塘镇、各街道:
一是按天气情况对辖区的值班值守情况电话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二是果断转移人员。要严格按照“三提前”“三必须”要求,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求镇(街道)对避灾安置点作一次全面检查。要加强转移人员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回流。三是加强城市内涝特别是要加强旧房、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涉山涉水景点景区、娱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果断落实“关停撤”措施,全力做到险情抢早抢小,积极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制度,遇到橙色预警分管领导要及时到岗到位;加强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准备。五是严格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规定,镇(街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区防指办。较大以上灾害半小时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要坚持一个口子报送原则,重要信息必须由主要领导把关审核,并报区防指办。六是强化预警,第一时间“叫应”防汛责任人。要通过互联网、应急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防汛防台风知识和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避险。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动员部署,掌握工作主动;要紧盯降雨落区和气象短临预报,动态研判踪调度,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现将省防办《关于全力做好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的通知》(皖防指办〔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全力做好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的通知》(皖防指办〔2023〕24号)
花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