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2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救减办〔202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名 称: | 关于转发《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2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救减办〔202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 名 称: | 关于转发《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
区救灾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办〔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和救灾准备工作,切实把汛期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助工作摆在首位,落实落细受灾群众转移避险和防范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石阳阳 电话:8880752
邮 箱:hsqyjawb@163.com
花山区救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附件: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受众群众紧急转移各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