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7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森防灭火办〔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森林防灭火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1-00057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森防灭火办〔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森林防灭火 |
濮塘镇,各街道、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春季森林防火期叠加清明关键敏感时段,传统祭祀等林区活动日益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增强防范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将林区野外散坟、墓地作为清明期间排查管控的重点,防止因失控漏管引发森林火灾;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排查整改各类森林火灾隐患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部署开展督导巡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检查督导,防止出现空档遗漏;各级森防指挥机构要切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控,提升防控能力。要加大对林区周边重点部位排查力度和便道护林巡查频次,强化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进山道路、防火通道周边杂草、灌木等易燃物进行清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做到控住山、护住林、管住人、防住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巡护人员要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做好扑火机具的维护和保养,防火物资的下沉,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做到人员、物资、装备三靠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及“三个一律”禁火令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森林火险提示预警,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安全用火的基本常识,切实增强群众防火安全和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火灾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值班值守。区级各包保巡查单位要在4月2日至4月8日清明期间制定包保巡查方案,对本部门包保的行政区域安排专人专车每天开展一轮森林防灭火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关键部位要重点督导。全区各级各类护林防火队伍在4月2日至4月8日期间要取消休假并进入战备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处置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重点森林防火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集体林地、城市公园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值班执勤,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
花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