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0126475/202401-0007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财政
发布机构: 花山区财政局 文       号: 花财[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1-11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财政
索  引 号: 790126475/202401-0007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财政
发布机构: 花山区财政局
文       号: 花财[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1-11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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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216            信息来源:  花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1  14:56

 

 

花财[2024]5号

 

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濮塘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公开领域

推动单位预算全部公开。自2022年起,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确保单位预算公开全覆盖。

二、规范公开内容

(一)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应当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预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部门公开预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单位预算。单位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单位公开预算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各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五)预算绩效。财政部门要随政府预算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要随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起止时间、项目内容、年度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六)政府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除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应全部主动公开;依法界定属于秘密事项的信息不予公开。对预算支出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在保持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涉密内容作区分处理,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公开。

三、规范公开时间

(一)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负责于集中公开2024 年政府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预算绩效和政府债务等信息。

(二)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 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预算, 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部门预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其中,区财政局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后,区直部门负责于集中日期公开部门预算(具体时间见预算公开注意事项)。

四、规范公开方式

(一)政府预算。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算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二)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算公开栏目,将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三)单位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 开本单位预算,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可以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预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等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对以上公开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预算公开专栏,汇总展示公开的预算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确保预算公开经得起检查检验。

(二)压实公开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算,并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三)推动有序公开。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公开规定,规范公开时间、内容、格式等,确保有序公开。预算公开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公开文本,按程序报部门负责人审定。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督促所属单位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

(四)妥善回应关切。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公开宣传解读,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预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联系人:叶华      联系电话:8885168

孙梦婷    联系电话:8885168

 

附件1:关于批复2024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附件2:XX(部门名称)2024年部门预算模板(含三公经费模板)

附件3:2024年预算公开填报注意事项

 

花山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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