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3-00043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办〔2024〕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监管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3-00043 |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办〔2024〕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监管 |
濮塘镇、各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部署要求,区安委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花山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濮塘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厘清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健全长效机制,防止表面化部署、一般性安排,务求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发改、公安、交警、经信、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要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的原则,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应急部门要积极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巡查,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等手段,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
三、深化宣传教育。濮塘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和社会面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基层网格力量和物业服务力量,不断强化电动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对于超标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群众解释、优化政策衔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四、确保落地见效。请各牵头责任单位对照《花山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工作举措要明确、具体,以条目式列出;完成时限要给出明确的落实时间,长效性工作也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确需其他单位牵头和配合的,注明理由和依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9日前将推进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将与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挂钩。
联系方式:8880321,hsqyjawb@163.com。
附件:花山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