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8112473/202403-0003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民政局 文       号: 花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3-21 名       称: 花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关  键 词: 社会组织
索  引 号: 798112473/202403-0003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花山区民政局
文       号: 花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3-21
名       称: 花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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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736            信息来源:  花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22  11:15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区级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年检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各区级社会组织要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属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经花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2023年6月30日前经花山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23年度检查。

二、年报对象

参加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获得过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社会团体。

三、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情况;

(三)财务管理情况;

(四)人员和机构等变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情况;

(五)坚持落实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情况;

(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四、年检方法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实行网上年检。

五、年检时间和步骤

(一)年检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年检步骤

1、网上填报: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需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39.145.0.182:7878/index.aspx),“选择社会组织用户登录—选择马鞍山市—登录点击下一步—点击法人用户”,参加年度检查。

各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在年检模块里逐项填写,待登记管理机关预审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完整的《年检报告书》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将有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再上传至年检模块等待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完成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可直接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材料。

上年度未参加年检或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须上传加盖业务主管单位签章、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说明材料。

2、实行年报的社会团体,无须在系统中填报年检材料,但应于5月1日前向花山区民政局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纸质材料并加盖印章。

3、结果确认:

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后,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准备年检报告书和有效期内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纸质报告一式一份留存),在年检期间内到花山区民政局加盖年检印章(地址:菊园路2号 花山区民政局109室)。

六、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

(一)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二)审查标准

1.合格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

(2)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

(3)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5)按时参加年检,坚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成绩显著。

2.不合格

(1)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又无正当理由说明的;

(2)违反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活动的;

(3)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进行乱收费,乱摊派的;

(4)有投诉(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实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5)未按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换届大会的;

(6)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手续的,

(7)名存实亡的“休眠组织”“僵尸组织”,未开展活动的。

七、年度检查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双重负责”管理体制要求,高度重视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初审工作,加强对收费类的商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加盖印章。

(二)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确保本单位年度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三)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

(四)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

八、其他说明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对其进行财务抽查审计,要求其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九、问题咨询方式

社会组织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如果遇到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技术咨询:马鞍山民管系统交流群(QQ群号281525977)里晶奇公司售后服务人员。

2.年度检查材料报送、填报内容咨询:8221603。

 

花山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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