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404-00019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养老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花山区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473795 | 关 键 词: | 社会福利 |
| 政策咨询机关: | 李功兵 |
| 索 引 号: | 798112473/202404-00019 |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养老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花山区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
| 关 键 词: | 社会福利 |
| 政策咨询机关: | 李功兵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473795 |
1月29日,《花山区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花政办〔2024〕2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4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49令)要求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案》主要依据马鞍山市委办《关于建立精准帮扶城市困难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2022〕20号)、马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民秘〔2022〕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花山区实际制定。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12月20日,区民政局结合全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12月20日,花山区民政局在马鞍山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下发了《方案》通知。2024年1月2日和1月5日,区民政局再次从平台下发了《方案》通知,广泛征求镇(街)、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主要是需要区财政承担的资金来源问题。经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后,全部采纳,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
(三)集体讨论:2024年1月22日,经区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印发实施:于2024年1月29日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慰问,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全区困难群众都能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
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惠及21404人(户),共发放慰问金535.65万元。具体如下:
1、区文明办慰问:道德模范典型和身边好人20人,每人500元,计1万元。
2、区委组织部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50人,每人1000元,计15万元;高层次人才21人,每人2000元,计4.2万元。合计19.2万元
3、区工会慰问:困难职工300人,每人600元,计18万元。
4、区残联慰问:困难残疾家庭700人,每人400元,计28万元。
5、区妇联慰问:困难妇干11人,每人800元,计0.88万元。
6、区委统战部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50户,每户500元,计2.5万元;困难统战对象家庭16户,每户500元,计0.8万元;困难归侨侨属6人,每人500元,共计0.3万元;台胞台属台商35人,每人500元,计1.75万元。合计5.35万元
7、区卫健委慰问:百岁老人21人,每人2000元,计4.2万元;困难计生专干9人,每人500元,小计0.45万元;困难户6人,其中3人各1000元,3人各500元,小计0.45万元。总计5.1万元
8、区人社局慰问:社会化管理困难老人220人,每人500元,计11万元。
9、区老干部局慰问:
离休干部19人,每人1800元,计3.42万元;
机关退休正处级18人,每人1600元,计2.88万元;
机关退休副处级37人,每人1500元,计5.55万元;
机关退休科级及以下219人,每人1000元,计21.9万元;
退休遗属160人,每人600元,计9.6万元;
困难离退休干部30人,每人600元,计1.8万元。总计45.15万元
10、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
4个驻地部队共计9万元,分别为军分区5万元、人武部1.5万元、武警1.5万元、干休所1万元;
重点优抚对象457人。其中:“三属”及复员军人、60周岁烈士老年子女、建国前老党员76人,每人600元,计4.56万元;“两参”、带病回乡人员137人,每人500元,计6.85万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44人,每人200元,计4.88万元。合计:16.29万元;
生活困难退役军人60人,每人800元,计4.8万元;
在乡伤残军人13人,每人400元,计0.52万元;
2023年底入伍新兵114人,每人500元,计5.7万元;
企业军转干305人,每人1500元,计45.75万元;
特困军转干部家庭10户,每户500元,计0.5万元;
企业退休“两参”人员432人,每人300元,计12.96万元;
优秀士兵69人,每人300元,计2.07万元;
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人员18人,每人500元,计0.9万元。总计98.49万元
11、区教育局慰问:困难教师86人,每人500元,计4.3万元。
12、区司法局慰问: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30人,每人500元,计1.5万元。
13、区农水局慰问:退捕渔民31人,每人600元,计1.86万元。
14、区民政局慰问:
霍里敬老院及市福利院,每户5000元,计1万元;
社救对象143人,每人400元,计5.72万元;
社会困难户5000人,每人200-600元不等,计160万元;
因病、因残致贫困户94户,每户1000元,计9.4万元;
城市社会孤老、农村五保对象166人,每人400元,计6.64万元;
孤儿43人,每人600元,计2.58万元;
困难群众春联7000份,每份7元,计4.9万元;
低保户5279人,每人200元,计105.58万元。
民政慰问总计295.82万元,其中区财政承担187.66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是区财政确保慰问资金按时下拨到区民政局,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至各街道及困难群众手中;区领导上门慰问事宜由各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在除夕前结束。
二是各责任部门(单位)在慰问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此次“两节”慰问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三是各责任部门(单位)在确定慰问对象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做到不重复、不交叉、不遗漏,并建立健全慰问台账。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花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解 读 人:李功兵
咨询电话:0555-247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