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75/202405-0005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文       号: 沙政〔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       称: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K16364875/202405-0005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文       号: 沙政〔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       称: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99            信息来源: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4-10  12:57

沙塘路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沙塘路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沙塘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0日

 

 

 

 

 

 

 

 

 

 

 

 

 

 

 

沙塘路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 则

1.1建立沙塘路街道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意义

建立功能完善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积极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增强街道的应急反应能力,对于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应急网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对于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机关。对于已经上报的紧急事件,要尽量通过不同渠道在最短时间内核查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最新进展。

坚持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原则。坚持常态管理,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工作原则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专业处理原则。邀请上级职能部门人员和从事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顾问组,对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范围、财产损失等进行分析论证,并提供合理高效的救援方法。

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街道、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

1.3目的

通过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实现各部门统一联动,做到指挥有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反应迅速、保障及时、上报规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鞍山市市花山区沙塘路街道辖区

2、现状分析

2.1基本概况

沙塘路街道位于花山区西北部,东与解放路街道接壤,北与塘西街道相接,西临宁芜路与雨山区相邻,南傍雨山湖与湖东路街道毗邻。街道总面积近4.1平方公里,辖人民、花山、沙塘、卜树集4个社区,总人口约6万(常住人口4.4万、流动及挂户人口1.6万)。沙塘路街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老旧城区。沙塘路街道是典型的老城区,四个社区全都为老旧社区,基础设施比较陈旧,城市管理的压力非常大。二是城市的重要商圈。解放路商业街是全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全国著名零售企业苏宁电器、五星电器、京东电器在此设店经营,鸿泰新百、三福百货等300多家商业网点星罗棋布。三是优质资源的集聚区。辖区内有火车站、市人民医院、安工大附中、成功学校、二中外国语分校、实验小学、师范附小、市体育馆、市文化馆、市工人文化宫、雨山湖公园、北湖公园、滨湖公园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2.2工作重点

重点关注街道辖区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沿街商铺、及老旧小区住房等安全隐患。

 3、组织机构

3.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街道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4)负责街道辖区内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应对工作;

(5)负责街道辖区内所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工作;(6)分析总结年度街道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3.2沙塘路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3.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附件1)

沙塘路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即沙塘路街道应急办,为街道应急工作办事机构。

3.3.1负责传达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对街道辖区内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协助市、区应急办或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街道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3.3.2负责收集、分析街道辖区内外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市、区应急办和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区应急办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

3.3.3组织修订本街道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社区的应急预案制定。

3.3.4组织有关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3.5负责配合市、区应急办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通信系统,保障街道应急指挥系统的设备正常使用。

3.3.6负责街道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4应急抢险小分队

根据街道突发事件的现状、特点及应急响应需要,制定各灾种的应急行动预案,并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开展防灾、救援各项工作任务

4、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预警

4.1信息监控

4.1.1监控网络

依托街道、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报送渠道、网络等,及时获取有关信息。街道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并随时关注电话、短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4.1.2人员网络

依靠街道城管、市监、公安、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治保负责人和社区网格员及群众组成街道整体监控队伍,获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4.1.3执勤网络

街道党政办接受市委、市政府通过党政信息网发布的报警信号和相关信息,并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通畅,保持应急预警机制不间断运作。

 4.2信息要求及上报

4.2.1信息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内容应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内容应言简意赅,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4.2.2信息上报

街道党政办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发布等工作机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涉及的街道辖区内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街道应急办报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街道应急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信息报送机制。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涉及单位负责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应急办,以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掌握和应急工作的开展。

  4.3预防预警

4.3.1制定每周预警信息上报制度,街道应急办要求每周一各社区信息员上报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重点企事业单位除上报周安全生产工作之外,还要上报企业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

4.3.2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做好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街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以解决,防患于未然。

4.3.3依托街道的通信设备资源、信息传播渠道,在灾害来临之前,向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发放防灾预警信号。

 4.4应急物资保障

街道公共服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的救济和临时安置工作,并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所需物品,保证应急物资充足、应急通讯畅通、交通保证、技术医疗和后勤保障。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5.1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各行业、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火灾事故。

5.2预警预防

确定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制度,针对辖区内重点的安全生产企业和单位,街道领导要亲自带班,由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检查落实街道辖区内重点安全防火单位及其措施,并根据需要安排行政值班。加强防火落实及上报工作。

5.3应急处置

5.3.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接报后,需第一时间带领街道应急办人员,立即赴事故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各方,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简况上报区政府。必要时,可运用一切可能的措施,大范围调动人员、物资、机械设备等相关手段投入营救,可行使紧急处置权,下达停产停业和命令。并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规定,参加国家、省、市政府牵头的事故调查活动。

5.3.2公共服务办接报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街道领导指挥和抢救。根据事故的性质,向本辖区同行业即时发出警报。

5.3.3派出所、公共安全办接报后,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协助街道领导指挥和抢救。做好事故厂区、社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监管事故嫌疑责任人。做好事故调查的取证工作,区分是一般性生产事故还是刑事犯罪案件,向事故调查组提出工作建议。

5.3.4公共管理办接报后要立即组织医院、疾控中心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急救药品赶赴事故现场。同时组织急救车辆,腾空床位,随时准备救护伤员。

5.3.5因锅、容、管、特设备引起的爆炸事故,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赶赴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6因房屋(厂房、民房)塌坍引起的事故,城建办、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7社区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参加救护活动,协助处理好伤亡职工(群众)、受损家庭的有关事宜,确保社区安定,并参与事故的调查。

5.3.8事故企业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干部职工队伍,抢救伤员,采用一切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要设立隔离带,布置警戒和值班人员,控制事故嫌疑人。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接受调查。成立以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首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拨付急用资金。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还要参与事故的调查。

上述需履行职责的部门和社区正职负责人,在事故发生接报后,均需到现场指挥和参与救援工作;上述需履行职责的部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接到指令后,均需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工作。

5.5.4善后处理

街道纪工委要及时介入事故的调查、处理。街道工会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主要处理事故后续事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善后、慰问、事故责任调查等工作。听取和了解受灾群众的情况反映,收集汇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相关社会治安等信息,及时进行调解和安抚,组织开展重建工作,适时发动社会捐助,及时通报后续信息,减轻和消除事故的后果影响,确保街道生产生活秩序的及时恢复。

6.2信息发布

街道党政办在对公布信息进行审核后,通过文件、传真、电话、宣传栏、网站等各种手段向街道辖区内的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发布事故信息,各单位接到信息后,及时向居民群众和企业职工发布,确保发布网络畅通。

6.3调查评估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街道应急办成员、事件参与单位负责人举办座谈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对事件的预防、预警、协调、指挥和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和本预案中对应的灾种应急行动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7、宣传教育、培训与演习

7.1宣传教育

由街道负责宣传部门组织辖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厨窗、板报、横幅、文艺汇演等手段,开展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及基本救援能力。

7.2培训和演习

街道应急办每年对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灾害的能力。对于街道广大群众的培训工作,主要是采用宣传讲座和授课的形式,采取免费方式,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及共性,指导群众完成简单的自救及互救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培训,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演练,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企事业职工、机关干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心理准备。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制定,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区应急办备案。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解释。

  8.2维护和更新

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相应组织机构人员的调整,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修订。

8.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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