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75/202405-0005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文       号: 沙政〔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       称: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  键 词: 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
索  引 号: K16364875/202405-0005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文       号: 沙政〔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名       称: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  键 词: 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

关于印发《沙塘路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685            信息来源: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4-10  14:23

各社区、街道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极端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沙塘路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制定相应的《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沙塘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0日

 

 

 

沙塘路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极端强降水应对防范工作,确保气象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充分发挥气象预警在防汛救灾中的先导作用,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沙塘街道暴雨预警信号“叫应”工作机制。

一、适用范围

马鞍山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花山区沙塘路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对应职责启动市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工作机制。

二、“叫应”时限

气象部门于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之时起20分钟内完成“叫应”;街道各部门、社区(村)接到“叫应”信息15分钟内完成“叫应”。

“叫应”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实施。

三、“叫应”机制

(一)“叫应”关系

  1. 街道防办负责“叫应”相关基层责任人(包括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单位责任人及洪涝灾害风险点责任人)。
  2. 村(社区)责任人负责“叫应”高风险区群众。

(二)“叫应”范围

“叫应”单位应根据预警等级及影响范围,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部门负责同志、单位(含洪涝灾害风险点)、基层一线责任人(AB岗位责任人)及高风险区群众实施“叫应”。

(三)“叫应”实施

  1. 橙色预警信号。按“叫应”关系,“叫应”同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防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社区(村)责任人。
  2. 红色预警信号。按“叫应”关系,“叫应”同级党委(党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防办、防指相关成员

单位,相关社区(村), 基层一线责任人(AB岗位责任人)。

(四)“叫应”方式

根据紧急程度及单位实际,可采取短信、微信、电话、应急广播等方式“叫应”,基层村(社区)还可采取敲门入户、鸣锣吹哨等方式“叫应”。街道党政负责人和防指成员单位必须采取电话叫应方式。

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及持续强降雨橙色预警信号时,各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街道防办根据预警信号,立即召集社区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雨情、水情、辖区内涝及重大基础设施影响等情况分析,提出防汛应急响应,需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的,报本级防指审定,按本级预案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启动响应。紧急情况下,会商可采取电话等便捷方式。

(二)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组织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城市地下空间、下穿式立交、建筑施工场所等重点易涝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及应急排涝准备等。

(三)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做好暴雨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各社区、管中队及时组织做好高等级预警下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暂停户外活动等工作,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

(五)相关社区(村)接到“叫应”信号后须立即组织本区域有关部门按照应对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城市内涝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基层一线责任人接到“叫应”信号后须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立即开展响应行动。

五、有关要求

(一)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社区(村)党政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切实将洪涝灾害临灾“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的有效实施,作为健全完善防汛指挥体系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社区(村)基层责任人要明确“叫应”接收方式(叫应名单及手机号码),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街道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社区(村)责任人要确保汛期及其他重要时期 24 小时通讯畅通。各部门要查明辖区灾害风险点,尤其是涉及人员安全的灾害风险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社区(村)要按本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基于灾害性天气预警为先导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体系,细化针对不同等级暴雨预警信号的叫应机制,分别制定相关应对措施,确保“叫应”有效、处置有力,切实服务基层群众。

(四)本工作机制由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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