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407-00008 | 信息分类: | 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议案提案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名 称: | 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7040045号建议会办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议案 | ||
| 索 引 号: | 003068596/202407-00008 |
| 信息分类: | 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议案提案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 名 称: | 关于对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7040045号建议会办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议案 |
马鞍山市公安局:
“关于清理僵尸车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马鞍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我市将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市级要求,花山区将按照“建成一批、管理一批”的原则,适时分批次对商业街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以及配建停车位充足的小区周边道路的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利用市场化管理手段,提高停车泊位周转次数和利用效率,避免“僵尸车”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
我区交警部门将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僵尸车”清理专项行动,完善主次干道“僵尸车”清理工作机制,在出警和巡逻过程中锁定“僵尸车”位置,同时发动群众举报,鼓励市民发现“僵尸车”后将情况反应给公安部门。对于道路上停放“僵尸车”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尽快核实车辆信息,通知车主将车辆驶离,对不听劝告的车主或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无人管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实施强制拖移措施,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对于小区内停放“僵尸车”的情况,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通过张贴告示、联系车主等方式让车主将车开走,如车主不行动,则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我区交警部门也将强化源头管理,在道德层面加强宣传,规范市民的停车意识,推动我市机动车停车秩序不断优化提升。
感谢你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袁庭霰 联系电话:8880061
花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