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787/202407-00032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湖东路街道 | 文 号: | 花湖办〔2024〕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K16364787/202407-00032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湖东路街道 |
| 文 号: | 花湖办〔2024〕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各社区,各办公室、队,各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联合执法行动开展。
湖东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8日
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是指街道或受区政府委托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绿化整治、装饰装修等建设项目,以及零星工程、违建拆除、迎检突击等工程。
二、适用对象
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及相应的资质企业的施工主体。
三、组织管理
成立街道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各职能部门、各社区组成,全面统筹负责街道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四、工程分类
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即:A、B、C三类,A类为10万元(含)以上工程;B类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项工程,工程包括街道、社区所属办公用房、街道经营性用房等整修装潢、路面破损修补、小区下水管道疏通、违建拆除等小型零星改造工程;C类为各类突发性、特殊类工程(因时间、工作要求等因素无法履行询价程序的)。
五、具体操作程序
(一)项目立项
由责任部门(责任社区)向公共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三),由公共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报党政联席会或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其中工程量较大的,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造价估算。
(二)项目招标
A类工程,根据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招标程序。B类工程,由街道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负责,通过询价、摇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有响应的组织能力和施工方案,招标工作由街道物业分管领导、公共管理办、责任部门(责任社区)三方参与并签字确认招标结果。C类工程,由责任部门(责任社区)填写湖东路街道紧急工程申请单(见附件六),根据预算金额,经街道领导签字后组织实施,申请单需报公共管理办留存。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前签订承揽合同。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公共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责任社区)人员到场实地查看,做好工程量核定签证、验收等工作,签证验收单(见附件五)一式三份(公共管理办、责任部门或责任社区、施工单位各一份),必须有施工单位、公共管理办、责任部门(责任社区)主要负责人、公共管理办分管负责同志签字,作为工程量认定、资金结算依据。
(四)资金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出具工程决算书,1万元以上需由街道履行审计程序,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经党政联席会或党工委会研究同意后支付。
六、处罚措施
对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提出整改意见,指导、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一)书面通知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对施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施工单位按时按标准整改到位:
1、没有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
2、工程验收中发现质量缺陷的;
3、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4、没有按施工方案施工的;
5、工程竣工后没有对现场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的。
(二)约谈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处罚:
1、对到期未能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工程验收中发现质量事故的;
3、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4、未能按期完成C类工程的;
5、因中标方原因,无故提升中标金额超过10%的;
(三)予以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对施工单位予以清退,不得承接街道新的施工项目:
1、对书面通知整改、约谈处罚涉及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2、对拒不配合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中标方原因,无故提升中标超金额10%的;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立项说明
1000元(不含)以下,使用前报分管负责同志(未经街道业务部门经手办理的报联系点领导)同意;1000元(含)以上3000元(不含)以下,经分管负责同志(未经街道业务部门经手办理的报联系点领导)初审,报主要负责同志同意;3000元(含)以上10000元(不含)以下的,报请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10000元(含)以上的报请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资金支付说明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由责任部门(责任社区)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发票、合同、进度说明等按报销程序请款,结算前付款最高支付比例为合同预算审计金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须进行决算审计(1万元以上),凭决算审计报告、发票、工程验收单支付尾款,并预留工程质保金。
单笔3000-10000元工程费用支付报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单笔10000元以上工程费用支付报党工委会研究同意。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项由街道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申请表
3.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验收签证单
4.关于申请紧急办理工程的请示
5.施工单位一览表
附件1:
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新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康承先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鸿鹄 街道公共管理办
江玮超 街道党政综合办
李 娓 街道营商保障办
孙弘敏 南湖社区
叶 蓉 华城社区
胡 娟 佳山社区
侯维荣 中岗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康承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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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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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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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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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办公室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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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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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东路街道工程项目签证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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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主要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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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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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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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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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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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紧急工程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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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内 容 |
拟实施的工程名称为: ; 实施该工程的地点: ; 实施该工程的缘由: ; 施工单位: ; 该项目的预算为: 元; 该项目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预计完成时间: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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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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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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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领 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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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施工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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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场所 |
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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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鞍山忠天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刘 涛 |
花山区纺织新村27-104 |
刘宗财 |
13865558819 |
|
2 |
马鞍山花山区爱岗劳务服务队 |
李辉柱 |
花山区大北庄35-101 |
李辉柱 |
13955578768 |
|
3 |
马鞍山市花山区鼎信服务队 |
周 磊 |
花山区大北庄35栋101号 |
李 宁 |
13170056299 |
|
4 |
马鞍山市濮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杨小明 |
花山区绿洲茗都2-1101 |
王拥军 |
13500535949 |
|
5 |
马鞍山市众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袁世杰 |
花山区海棠湾家园4-1-4 |
袁世杰 |
15156112263 |
|
6 |
马鞍山市昌盛劳务有限公司 |
印志军 |
花山区金桥雅苑49-1-3 |
圣昌军 |
13855553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