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8-00011 | 信息分类: | 救灾政策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防指〔202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名 称: | 关于将花山区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响应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8-00011 |
| 信息分类: | 救灾政策文件/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防指〔202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 名 称: | 关于将花山区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响应 |
濮塘镇、各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水文部门7月3日预报,受上游来水和我省区间洪水汇入影响,我省长江干流全线超警仍持续上涨,预计7月7日前后出现最高水位(最高潮位),超警幅度达1.2—1.8米,预计退水时间较长,长江防汛进入关键期。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马鞍山等市发出的《提示函》要求,按照市防指《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的通知》(马防指〔2024〕7号),根据《花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4日22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现通知如下:
一、濮塘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众志成城,严防死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发布预警,开展响应行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科学有效地开展抗洪抢险、排涝减灾等各项工作。濮塘镇、各街道党政负责同志要在指挥部24小时应急值守。
三、全面加强长江、中小河流、水库等巡查防守,按规定上足巡查力量,坚持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确保险情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对重要险工要段、历史溃口段、新建未经洪水考验的堤防、建筑物等薄弱地段要固定专人防守,预置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小型水库、尾矿库等重要地点要落实专人包保,24小时坚守,提前发布预警。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投入抢险准备。
四、地质灾害危险区、水库泄洪影响区、城乡低洼地区等灾害高风险区,超前谋划和安排好群众转移方案、撤退路线和安置地点,一旦发现危险征兆,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对撤退转移的群众,要确保吃、住、饮等基本生活需求。
五、要严肃防汛抗洪纪律,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令行禁止。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防指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指,发生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
花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