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08-00013 信息分类: 救灾政策文件/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防指〔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       称: 关于启动花山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  键 词: 应急响应
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08-00013
信息分类: 救灾政策文件/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防指〔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       称: 关于启动花山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  键 词: 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花山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334            信息来源: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6:43

  

濮塘镇、各街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受上游来水和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市长江水位持续上涨,6月28日18时,长江马鞍山站水位已达9.60米,水阳江新河庄站水位已超过警戒水位(11.50 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水阳江流域、巢湖流域及我市仍有大雨,部分地 区暴雨。水文部门预报,未来几天,长江水位仍将持续上涨,6月30日8时长江马鞍山站将达到10.20米,超警戒水位(10.00米)0.2米;滁河襄河口闸上水位三日内涨幅约5.5米,最高水位将超过保证水位0.3米左右;水阳江在未来1~2天将全线超警,防汛形势日趋严峻。按照市防指《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马防指〔2024〕3号),根据《花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指决定于6月28日20时30分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进入实战状态,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和排涝减灾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防汛责任单位按规定组织人员上堤巡堤查险,重要险段固定专人防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密切监视天气、雨水情、工情和汛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离岗、非工作人员顶岗等现象。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相关成员单位应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情况向区防指办报告,遇有突发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严禁出现迟报、漏报、错报、谎报和瞒报现象。

 

 

 

 

花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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