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8-00030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花安〔20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08030628/202408-00030 |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花安〔20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花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责任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花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花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照“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划、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安全防范负行业监管第一责任。
(五)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安全防范负行业管理第一责任。
(六)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七)区安委会各专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八)本责任清单已明确的事项,如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责任清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部门职责发生变动的,按相关变动对应调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区安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二)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承担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三、部门责任清单
(一)区委组织部
(二)区委宣传部
3.指导协调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大情况。
(三)区委编办
(四)区委网信办
(五)区发展改革委(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13.承担区能源(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区教育局
7.承担区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区科技局
(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花山公安分局
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交警花山大队、交警秀山大队、交警楚江大队
5.承担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
1.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在拟订相关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时,将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区司法局
(十三)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十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2、负责指导本辖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和管理。
12、负责组织辖区城市排涝工作;负责区管水系的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各街道、单位落实城市排涝责任;负责汛期全区城市排涝工作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区管二级道路破占备案及审批。
(十七)区住房管理中心
(十八)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7.承担区农业(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区商务局
5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十)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一)区卫生健康委
(二十二)区应急管理局
1.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区安全生产规划,定期统计分析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十三)区城市管理局
(二十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林业)
(二十五)区市场监管局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7.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配合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承担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六)区总工会
(二十七)共青团花山区委员会
2.指导安全生产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十八)区妇女联合会
(二十九)花山区消防救援局
(三十)花山区人民武装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