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08-00046 信息分类: 监管信息(业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安办〔2024〕42号
成文日期: 2024-07-24 名       称: 关于深入开展化工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008030628/202408-00046
信息分类: 监管信息(业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花安办〔2024〕42号
成文日期: 2024-07-24
名       称: 关于深入开展化工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关于深入开展化工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165            信息来源:  花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55

 

濮塘镇、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5·7”火灾事故和滁河水体污染事件、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6·29”爆燃事故教训,濮塘镇、各街道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化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濮塘镇、各街道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始终保持严查严管、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排查化工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风险隐患,严厉开展“打非治违”,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排查隐患

濮塘镇、各街道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和排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切实把安全责任与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按照《关于开展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风险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马安办〔2024〕45号)要求,突出标准化厂房、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学校、养殖场、民房、偏僻场所等,认真细致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防范在先,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非治违”

濮塘镇、各街道要结合当前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围绕山区老旧废弃厂房、工业集中区“厂中厂”行政区划交界处、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全面彻底严查以下行为:一是非法违规建设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行为;二是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利用合法企业闲置、停产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行为;三是非化工企业非法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行为;四是现有化工企业违规超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要果断采取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仓库)、彻底处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等措施,确保及时处理到位。

要重点关注邻近省份不法人员在我区租赁非化工企业厂房(仓库)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等行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要充分利用“案例教育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警示教育,广泛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极端危害性,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四、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濮塘镇、各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综合安全监管执法,对无照无证、证照不全或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追究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的企业或个人的责任;加强行刑衔接,以案示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濮塘镇、各街道请于7月31日(周三)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安委办。

联系电话:8880321,邮箱:hsqyjawb@163.com。

 

 

 

 

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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