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7904980/202412-00015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花发改〔2024〕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名 称: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667904980/202412-00015 |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发改〔2024〕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 名 称: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吴清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联审机制。收到企业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在线备案申请后,我委主动对接服务并了解项目建设方案。对备案后还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报建审批的项目,实现“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布局,对具备条件(电力容量、消防设施等)的小区改建或新建停车位,区分不同车位类型,在公共区域建设供全体业主使用的公用充电桩,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充电桩项目完成备案后即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由供电部门对用电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查验。安装完成后供电、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用电安全管理。
三是健全群众呼应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回应、快速处置项目单位和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我委针对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联动各部门各载体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人:程畅
联系电话:8880357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