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01/202409-00020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霍里街道 | 文 号: | 花霍办〔2024〕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名 称: | 关于2023年度河湖长制及“五水共治” 街道级考核结果的通报 |
| 关 键 词: | 文秘工作 | ||
| 索 引 号: | 003072501/202409-00020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霍里街道 |
| 文 号: | 花霍办〔2024〕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 名 称: | 关于2023年度河湖长制及“五水共治” 街道级考核结果的通报 |
| 关 键 词: | 文秘工作 |
各村、社区、街直各单位:
经街道河长办综合考核,结合2023年各村(社区)河湖长的工作实际,并经4月29日街道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2023年度河湖长制及“五水共治”街道级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9个村(社区)
“优秀”等次的有:三姚村、前进村、丰收村、花和佳苑社区;
“良好”等次的有:苏李村、张庄村、霍里村、万嘉颐园社区、东城花园社区。
二、9个街道级会议成员单位
街道建设办、街道纪工委办公室、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安环办、街道执法中队、街道武装部、街道经发办、街道文明办、街道信访办均为“优秀”等次。
三、13名村(社区)级河湖长
13名河湖长考核不低于90分,均为“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五水共治”,统筹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我市加快建设“生态福地、智造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村(社区)级河湖长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