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91/202409-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解放路街道 文       号: 花解办〔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       称: 关于成立解放路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K16364891/202409-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花山区解放路街道
文       号: 花解办〔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       称: 关于成立解放路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

关于成立解放路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484            信息来源:  花山区解放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1-15  17:09

 

 

 

 

 

花解办20244                             签发人:苏宏

 

关于成立解放路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解放路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经研究,现决定成立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晏慧慧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员:章立新    街道创建办主任

李永志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费季萍    街道主办会计

董博萍    街道出纳会计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街道门面房租金追缴相关事宜。其中,由章立新、李永志负责租金上门催缴的具体工作;财务负责将追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二、门面房租金追缴工作方案

(一)为加强街道门面房租金收缴管理,确保租金及时足额收缴,建立此工作方案。在此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并报党政联席会议研定。

(二)街道门面房工作管理人员负责门面房租金费用的收取,记录租户缴款进度,并对接财务部门汇总租户缴、欠款情况。

(三)对于未足额缴纳门面房租金费用的承租人,由解放路街道集中出具《房屋租金催缴函》送达给承租人,经承租人确认后,将有承租人签字的副联带回存档。

(四)工作领导小组需定期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收缴情况。如承租人存在实际经营困难的,可由承租人出具书面情况报告,申请缓交或减免相关租金费用。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缓交或减免。

(五)若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缴纳所欠房租且无正当理由的,街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租金拖欠问题。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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