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72803786/202506-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统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统计局 文       号: 花统〔2024〕2 号
成文日期: 2024-08-09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统计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772803786/202506-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统计
发布机构: 花山区统计局
文       号: 花统〔2024〕2 号
成文日期: 2024-08-09
名       称: 关于印发《花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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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花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516            信息来源:  花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8-13  08:13

濮塘镇、各街道、软件园管委会:

现将《花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花山区统计局                2024年 8 月 9日

 

 

 

 

 

花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

 

 

根据马鞍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将2024年定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为持续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政府“三个规范”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马鞍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通过全区统计系统上下联动,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和基层统计职能设置,各街道(乡镇)、软件园按要求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全面总结统计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成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提升全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

1.建强级统计队伍。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统计部门内设机构,充实和加强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和专职首席统计员。(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 配齐基层统计力量。各街道(乡镇)、软件园应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且专职,其他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各街道(乡镇)、软件园要建立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并根据基本单位数量、经济规模等及时增加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一般街道(乡镇)不少于3人(基本单位1000家以下),重点街道(乡镇)不少于4人(基本单位1000家及以上),园区统计人员平均人数不少于3人。社区(村)应明确人员承担统计工作,积极推进街道(乡镇)统计网络向村级延伸。联网直报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应明确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2. 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建立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分管统计负责人调整后应即时向区级统计机构报备。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人员调进调出要征得区级统计机构同意,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统计人员离任前到岗交接、学习;首席统计员任期(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确需变动的,应提前确定接任人员并办理统计工作交接手续。选树基层统计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基层统计员培训和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二)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建设。

  1. 开展多层次统计业务培训。区级组织开展首席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和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和业务知识。区级统计机构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统计人员和普查“两员”的培训,落实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及时对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和新上岗统计人员上门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业务知识。(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2. 深化“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区级统计机构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定期通报辅导服务成效。(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3. 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两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8月底前,各专业至少选择2-3家的“四上企业”推行电子台账;年底前,按省级要求在辖区“四上企业”逐步推行。(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4. 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主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做到“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及时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三)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1. 持续推进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做好50亿元以上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工作,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规范统计基础,建立包联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做到数出有据。(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9.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农业生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统计。建立并定期更新乡镇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设施农业、园地(茶园、果园等)名录库,探索和规范新型主体生产调查数据依据。加强农业统计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0.提升贸外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扩大限下试点范围,落实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要求,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强样本代表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1.进一步规范服务业调查单位基础工作。健全完善《服务业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汇编》,督促各地完成2024年新增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检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2.提升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质效。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推进“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开发应用,上线试运行、项目验收。(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3.健全研发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重点工作库内容,完善评价、约谈机制。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4.提升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建设水平。精准管理样本单位,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精准分析各地分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和准确性。落实包保责任,做好统计服务。(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5.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内容》,做好能源领域经济普查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 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按照统计法和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项目)整理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支撑资料,确保数出有据;要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切实发挥区、街道(乡镇)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四)提升基层统计法治环境。

17.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配合做好市级统计督察,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18.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统计造假行为,压实各载体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提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五)梳理总结“三年行动”做法成效。

19.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督促检查。加强对提升年活动情况调研指导,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机构和区局各专业负责人结合为基层服务、“五经普”数据核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性补缺补差。(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包保载体“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根据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方面的堵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专业攻坚活动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本专业及联系载体包保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要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拉高标杆,对照“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各专业工作清单,对单销号,对标达标,确保提升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上下联动。各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工作动态,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激发基层统计活力,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计指导和推动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区局相应专业负责人。

(四)加强督促指导。区统计局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将采取巡回指导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回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1.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

组及办公室组成员人员

2. 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3.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4.贸易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5.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6.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7.研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8.能源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9.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10.网络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附件1:

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成立全区统计系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王蕾

副组长:汪超

成  员:万飞、杨翾、陶金玲、谢涛、谢敏、戴耘、徐静、章秀、王晓根、张国儒、王路靖

具体联系指导分工如下:

联系载体

联系人

沙塘路街道

徐静

解放路街道

陶金玲

湖东路街道

王路靖

桃源路街道

谢敏、戴耘

霍里街道

章秀

金家庄街道

万飞

塘西街道

杨翾

江东街道

谢涛

濮塘镇

王晓根

软件园

张国儒

附件2:

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工业统计工作,提升企业统计能力,巩固提升存量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抓好新增企业统计能力建设,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成果,着力提升全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整体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巩固提升统计规范化。持续推进工业产值统计规范化工作,定期抽查企业基础资料,确保企业产值统计规范。

2.巩固提升企业统计能力。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使用正规财务软件;二是指导新入库企业正确填报数据;三是指导统计基础薄弱企业继续完善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四是正确履行数据监管责任。

3.提升相关数据匹配度。重点聚焦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酒及饮料、文教工美、化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6个统计基础较差行业,以及税产比低于90%的企业,加大审核查询力度,提升数据质量。

4.示范引领开展共建工作根据市局工业科整体部署,开展示范引领区、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站开展共建工作,解决部分街道(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举措

1.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采取不同措施,由不同主体实施。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一是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出入库单据、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资料,做到数出有据;二是督促指导企业执行工业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台账;三是不定期抽查企业执行工业统计制度情况;四是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电子统计台账。

新入库企业统计能力:对全区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大项目,实施包保服务,确保按时纳规统计,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

2.建立包制度。在市局工业科包保机制基础上,区统计局同步安排人员配套,确保每个街道(乡镇)都有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统计人员专人对接,紧盯责任落实、工作成效进行督导。

3.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根据网报数据情况,市、区统计局开展现场核查;二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管控,逐户审核被查询企业的基础资料,定期通报完成质量情况。

 

附件3:

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三改进两加强”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区、乡两级统计调查工作流程管理,提高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改进统计方法,坚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调查方法;严格执行村级采集源头数据、汇总推算、区分类综合的业务流程;建立分品种、分季节农业生产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改进调查方式,规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各类生产主体的入户调查操作,全面实行乡、村两级电子台账,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统计过程记录。

改进审核模式,强化“即报即审、即审即查”,优化平台查询和数据比对模板,坚持账表核对,加强新型主体和普通农户的分类审核,压实区、乡两级数据审核管控责任,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加大异常数据现场核实力度。

加强培训督导,提升区、乡两级业务培训实效,提升基层调查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人员队伍管理,优化乡镇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统计业务分工,协调“首席统计员”及农业统计人员分工协作,打造“知农情晓农事懂统计”的农村统计队伍。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制度保障

1.完善农村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报表制度,明确乡镇职责任务,落实业务培训、调查组织、数据审核、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加强农业产值核算、统计及生产季节统计调查的组织管理,严格乡级数据综合流程,确保乡报表相符,规范乡级数据核实调整依据。实施乡镇重点工作报告和报表验收审核报告制度,规范乡级报表审核验收流程,格式化审核验收报告。

2.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职责。优化基层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明确乡镇、村统计调查任务,规范乡级组织调查、数据整理、台账使用、推算上报及资料保存交接等工作要求,确保乡镇上报数据账表相符;进一步规范村级入户源头数据采集、数据上报保管、村级调查实务手册使用等业务操作,确保数出有据。

3.完善级专业业务考评办法。强化工作考评导向,细化季度及年度考核内容及分值,增加基层基础建设、数据质量在农村统计平时工作考评中的权重,落实乡镇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

4.提升培训质效。针对基层实际操作和存在问题,指导、组织乡镇就乡村振兴、化肥农药统计、电子台账和实务手册、网报平台操作等开展全面培训,开展对乡、村的重点业务培训。

5.创新培训形式。针对基层业务操作问题,在田间地头制作讲解短视频,提高培训实效和即时性,使基层人员做得规范,说得明白。

6.编发问题解答。印发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手册。结合农业统计实际,定期收集基层反映的业务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编发业务问题解答,做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质量管控

7.完善数据审核方法。完善网报平台数据审核公式,即时提示数据填报差错;加强各期报表关联审核、账表核对,及时发现逻辑性问题;加强经济作物与相关要素数据的比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集中审核,及时查询趋势性问题。

8.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制定农业统计调查现场核查办法,对差错率较高、异常数据频发地区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全程追溯数据生产流程。对于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责令整改,限期修正差错。强化数据现场核查结果使用。杜绝无依据上报和修改数据,防惩统计造假。

9.完善重要指标联审机制。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组织乡镇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数据部门评审,利用部门监测统计进行审核验证和数据确认,上报评审报告。对差异较大的乡镇及时查询核实。

(四)强化方法创新

10.加强新型农业主体统计。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统计。建立区、乡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设施农业、园地(茶园、果园等)名录库,探索新型主体生产调查数据依据规范。

11.加强农业统计信息化建设。探索创新农业统计数据生产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乡镇网报试点扩面,总结分析试点结果,尽早实现全区范围乡镇直报和新型农业主体网报。

(五)强化调研总结

12.创推示范乡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乡、村两级电子台账和《村级农村统计实务手册》实施情况,抓实规范化操作,鼓励支持乡镇结合实际的有效创新,创推农村统计示范乡镇,提升全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3.实现闭环管理。及时调研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措施实施及效果,定期开展乡镇基础工作检查,组织数据质量和基础台账交叉互查,认真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整理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建议,总结、报告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附件4:

贸易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数据采集、资料保管等工作流程,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开展限下抽样试点,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二、重点任务

1.提升限上单位规范化水平。开展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定期抽查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资料,现场检查基层基础规范化台账,持续推进限上单位统计规范化。

2.开展限下规范化试点。规范限下样本单位数据来源,原始凭证保管方式、期限等,逐步推进限下单位统计规范化。

3.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员培训,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基层调查人员调查能力。

三、工作举措

1.督促制度落实。开展《贸易企业数据定期核查办法》《限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工作规范》《贸易统计主要经营指标与财务指标比对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项办法落实。

2.强化数据审核。整理审核要点,前移审核关口,增加审核公式方便企业随报随审,及时预警异常数据; 强化模板查询,及时查询数据波动大、奇异值等情况,实时监测上报动态,标记并反馈企业,逐一查明原因。运用跨表审核方式,将年报、季报、月报、税务数据进行关联审核,加强相关指标的逻辑审核,提高报表间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采取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方式相结合,对商品销售额和零售额等主要指标的本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核查。

3.推进限下统计工作规范化。完善限下统计台账、工作规范,原始记录和凭证材料清单等,优先支持试点县区样本轮换工作,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开展民宿业统计监测。与五经普同步开展民宿业专项调查,利用普查结果形成民宿业统计基础数据,组织申报入库。按季开展抽样调查,建立季度抽样单位台账,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5.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新入库限上单位多的特点,根据报表制度要求,组织街道(乡镇)对新增入库企业进行全面培训,专业统计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和网上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限上单位依法依规准确填报报表数据。 区统计局梳理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召开贸易统计专业培训会,重点解答。充分利用省局制作的《贸易统计问题解答》,有效帮助街道(乡镇)统计人员提升业务水平。

 

附件5:

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成效,有序扩大资料归档工作覆盖范围,探索在全部服务业常规调查单位中推广资料归档操作标准,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规范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在规范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基础上,健全完善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

2.提升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指导各街道(乡镇)在全部服务业常规调查单位中推广资料归档操作标准,督促所有在库服务业调查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可追溯、易查验。

3.增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检验资料归档工作实效,压实基层数据质量治理责任。

三、工作举措

1.分类分步指导。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完成今年以来新增省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全部在库调查单位。

2.加强落实推进。通过现场指导,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等手段确保相关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推进情况。

3. 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会、现场指导、问题解答等方式,提高基层调查人员调查能力和调查单位数据质量。

4. 开展联动共建。落实上级统计机构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要求,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库调查单位的数据质量和统计资料归档工作情况,及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6:

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总体要求,提升全区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投资领域统计调查工作,提高投资统计调查能力,强化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服务质效,提升统计智能化审核应用和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服务,强化事前靠前服务、事中审核控制、事后抽检核查,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

2.扎实做好五经普工作。按照省、市经普办和投资司统一部署,指导各街道(乡镇)、软件园做好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五经普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和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做好投资领域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

3.做好房地产开发财务季报统计国家试点。根据投资司、省局统一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试点方案,加强对全区各载体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总结点经验。

三、工作举措

1.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严格按照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完善全链条闭环式质量管理机制,包括项目入库包保、月报期日报告、即报即审即查、疑似问题跟踪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并做好企业(项目)入库、上报、查询、审核、汇总、评审等环节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

2.关注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省局修订了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优化指标权重,各街道(乡镇)、软件园要及时关注相关指标数据,核实数据关联匹配情况,力争真实客观反映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跟进“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开发应用。主动跟进投资统计资料智能化审核项目建设,按要求实现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相关材料的结构化与智能化上报,实现投资项目、房地产企业及项目、建筑业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的即时审查,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4.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一是做好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效;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数据现场核查力度,推进与执法贯通合作。三是加强投资领域统计基础资料及档案盒管理工作,规范投资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保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及可核实性,夯实投资统计基层基础。附件7:

研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筑牢研发统计基础,切实解决研发数据存在的“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表实不符”问题,确保研发数据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填报依据坚实可靠,高质量完成研发统计数据生产任务。

二、重点任务

梳理规上工业,特、一级建筑业和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研发统计年报问题,主要包括:

(1)企业是否具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是否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场所、人员和设施等,研发报表数据是否有相关原始凭证。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填报依据。包括企业使用哪种财务系统,如何进行数据归集计算,是否在会计账中建立了独立的研究开发科目,并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和会计准则对各项支出按项目归集。企业是否有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情况等;

(3)账表对应情况。通过了解企业财务账(辅助账)数据的登记、归集和计算方法,核查企业财务账与填报报表是否对应;

(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有规范的项目立项书或计划书、任务书、结题书等立项材料,立项材料内容与报表是否一致;

(5)专利申请情况。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查看是否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6)企业参加统计培训的情况。是否参加了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请企业统计人员现场操作登录平台以及填报数据。

三、工作举措

1.健全数据质量责任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研发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明确本级研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责任到人。

2.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在“五经普”企业数据上报期间,建立数据查询模板,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即查、即纠,防止出现系统性误差。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在8月底前,根据重点工作要求和日常掌握情况,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按照“县区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组织核查。重点针对新增研发单位、非研发密集行业、停工停产以及相关指标不匹配的企业开展研发填报资格核实。彻底清理不具备研发活动能力和条件、无实际研发活动但却虚报研发报表的企业,坚决杜绝“无中生有”。

4.强化统计部门统计管理职责。要将依法依规统计要求传导到同级部门,缺位的要补位,越位的要归位。杜绝其他部门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干预、引导企业填报。加强与同级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的协调会商,厘清工作边界,纠正违规做法,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5.强化综合数据评估。深度参与智慧统计工作,研究研发统计领域电子统计台账。在数据上报和审核期间要对本地数据开展具体分析评估。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行政记录及相关统计数据,年报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等。

附件8:

能源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基层能源统计能力夯实基层数据质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基层报表填报质量,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得到提升。

二、重点任务

有效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企业能源统计数据采集不够规范、统计台账不够健全以及执行能源统计制度不够到位;基层统计机构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不能适应能源统计工作新要求等。

三、工作举措

1.完善能源消费月报规范。按照2024年国家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新要求,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内容》,明确月报时间节点,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将填报要点逐项表格化、清单化,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快速熟悉能源月报全流程,有序完成催报程序、标记筛查、公式解锁、数据校对、关联审核、查询反馈等工作,全面掌握能源消费数据报送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做好能源领域经济普查工作。认真研究能源普查业务,开展能源领域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评估、数据发布等工作,确保完整准确采集能源相关指标,随报随审普查数据。

3.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直接与基层协调联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现场开展核查,通过以查代训的方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水平;同时对数据核查结果建立台账归档,跟踪数据报送情况。按照《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评分暂行办法》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核实原因并及时修正。

4.开展服务企业服务。深入新入库和统计基础薄弱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在实际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准确把握能源数据填报口径,厘清报表指标间逻辑审核关系,做好对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的规范整理,确保上报的各项能源统计指标数出有据、方法准确规范。

 

附件9:

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提高各级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和调查单位统计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水平,落实采集、审核、验收、核查、评估全流程数据管控,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准确性,提升分析研究水平,扎实做好统计服务。

二、重点任务

1.各级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基础业务知识、审核查询方法、凭证核查方法;掌握劳动工资变动趋势,做好分析研究和统计服务。

2.调查单位统计人员掌握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概念,掌握数据填报和核实方法。

3.调查单位全面规范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和台账登记工作。

三、工作举措

1.精确管理调查单位。建立调查单位统计员联络群,及时传达通知精神,下发辅导资料,解答业务难点。建立调查单位统计员动态信息库,当调查单位统计员变更时,及时做好业务培训、填报指导。分类标注调查单位业务水平,开展重点培训、重点辅导、重点检查。

2.加强基层业务培训。区级每年至少开展2次街道(乡镇)业务人员、重点单位统计员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

3.完善辅导服务机制。制作劳动工资统计电子服务包,包括报表制度、填报指南、实操手册、操作视频、培训视频等,下发新增单位和更换统计员单位使用。区统计局要指导调查单位熟练掌握原始数据记录、资料收集、台账登记、凭证核查方法,及时开展现场检查。

4.创新审核查询方法。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及时下发审核查询清单,指导修改上报初期错误数据,及时汇总分地区分行业数据,分析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区级对平台重点单位需逐一审核。

  5.加强实地调研指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报表开网期间及时梳理规模较大、数据异常变动的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核查或凭证核查。

  6.扎实做好统计服务。完善数据测算方法,结合核查情况、专业数据、部门数据等,科学评估分地区分行业数据;做好公报发布和数据解读,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解读深入透彻;分析劳动工资、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表等数据,积极撰写高质量就业和工资统计分析、专报、信息。

附件10:

网络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规划,强化管理,防范化解网络风险隐患,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区统计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安全防御能力。统筹规划,持续推进网络安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做到“软件正版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着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二)全面提升安全运用能力。强化管理,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水平。分析评估全区统计系统网络安全情况,做好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常态化维护关键网络和安全设备,增强VPN系统身份鉴别能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宣传。

三、工作举措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要求。

2.压实安全责任。组织街道(乡镇)、软件园统计机构签订2024年度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书。

3.加强防护能力建设。在重要网络节点,配置网络安全监测和防护设备,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策略,提升全区主干网络安全监测和重要信息系统入侵防御能力。

4.做好安全保障。区、街道(乡镇)两级在全国两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期,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重要时期网络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5.强化身份鉴别。各街道(乡镇)在用VPN设备须使用国产安全可靠产品且满足《统计部门虚拟专用网络(VPN)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除用户口令外,还须启用短信验证码、USBKey、动态口令等第二因子身份鉴别功能。

6.落实等保要求。区级对二级系统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要求。

7.加强基层指导。区、街道(乡镇)两级深入基层了解网络安全状况,通过自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网络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加强应急保障。区、街道(乡镇)两级要制定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在市、区级网络安全防护演练期间做好安全值守,协同做好防护工作。

9.开展安全教育。区、街道(乡镇)两级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召开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意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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