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508-00154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花卫健函〔2025〕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名 称: | 花山区卫健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关 键 词: | 托育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508-00154 |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卫健函〔2025〕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 名 称: | 花山区卫健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关 键 词: | 托育 |
许杰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儿童托管服务中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儿童托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研究,现结合花山区实际,就提案中涉及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一方面,针对双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在婴幼儿照护中的“无人带、带不好”难题,通过社区就近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切实缓解家庭养育压力,为释放三孩政策红利提供支撑;另一方面,科学的照护服务可通过营养膳食、感官刺激、亲子互动等干预,促进儿童身体、认知、情感等全方位发展,从源头夯实人口素质基础,对构建“生育-养育-教育”一体化支持体系具有战略意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我委为加强托育服务整体规划,健全监督管理机制,2023年2月我委印发了《花山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试行)》,鼓励更多单独举办和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二是支持多类主体兴办托育机构。鼓励社区、用人单位、医院、个人等各类主体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截至目前,花山区已有总托位数2506,25所幼儿园增设托班,16所普惠托育园,社区托育点1个,用人单位托育点1个,家庭托育点1个,公立医院托育点1个,公办独立托育园1个。
三是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截至2024年,兑现示范机构奖补19万元,新增托位补助25.4万元,入托补助13.52万元,普惠机构补助176万元。
四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托育行业建设标准》《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标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我委定期开展托育机构隐患排查整治,对托育机构的硬件设施、人员资质、日常保教、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业务指导。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我委积极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开展各项理论、实践培训工作,梳理核查托育机构运营情况,加强对已登记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培训2次,督导卫生保健工作6次。
三、下一步计划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儿童托管服务中心的建议”,我委也将做进一步研究,并组织落实。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扩大覆盖面,建立更多的托育点,并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感谢您对花山区儿童托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人:蒋薇 联系电话:8881716
马鞍山市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