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511-00033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花市监〔2025〕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名 称: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花山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61 | 关 键 词: | 工商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索 引 号: | 092866310/202511-00033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花市监〔2025〕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 名 称: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花山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商 |
| 政策咨询机关: |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7181861 |
各所、室:
现将《2025年花山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花山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安排,制定《2025年花山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一)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转化运用等工作纳入党委或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发挥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认真落实《马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落实举措》、《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年度推进计划等工作任务。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围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执法办案、行政裁决、法律法规学习等,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行政管理、行政保护人员业务培训。
二、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四项工作机制
1.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等准确及时报送知识产权保护信息、重点工作进展信息、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案件信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4类信息,并做好统计和分析。
2.健全学法普法机制。进一步推深做实常态化学法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普法专项工作计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六进”活动等时机推动社会面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等实施。
3.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工作机制,会同网信部门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各类舆情。
4.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调解、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技术调查官等人才队伍,引导各类人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调解、维权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七项工作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全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引入技术调查官协助行政部门参与办案,并开展统计分析,提升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率。
二是做好知识产权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全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健全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依法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列入名单。
2.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积极培育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效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建立业务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报送。
3.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体系
一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在重点企业海外纠纷化解、境外展会维权援助、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共享、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等方面,提供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引导涉外企业建立维权援助互助机制,鼓励企业利用海外知识产权相关保险降低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费用,提升企业维权能力和水平。
4.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调解能力,独立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指导体系
一是全面做好指导案例适用工作。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案件中,积极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专利无效驳回行政裁决请求等)办理相关案件(在案件中直接引用指导案例编号、有关内容等)。
二是全面配合加强案件层级指导工作。在办理专利纠纷案件过程中,以函复批复、参与办案、解答咨询等方式配合上级做好层级指导工作,做好国家局“执法业务指导案件报送系统”录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三是参与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参加市局定期开展的专利纠纷裁决案件的案卷评查,规范案卷制作,提升办案能力。
6.完善跨辖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体系
一是健全跨辖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做好案件移送、案件接收、委托取证等工作。
二是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版权、林业、商务等部门的行政保护协作和交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7.参与完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选与发布体系
一是参与评选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参与评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二是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含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等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调解和维权援助等4类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正向宣传引导。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政策宣贯会等,与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及时通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重大事项和进展,讲好知识产权故事。
(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六项执法行动
1.持续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一是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已办结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公开,按规定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系统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及时。
二是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及时处置各类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梳理研判,深入查找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依法整治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隐患,维护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开展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和整治。开展“守护知识产权”暨打击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行动,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严查违法申请行为。做好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申诉、撤回工作。
二是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深化市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落实《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全面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案件审理水平。
三是加强专利纠纷办案质量监管。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中,及时、准确报送专利纠纷案件信息。
3.开展商标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重点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典型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商标保护。培育推荐第四批马鞍山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积极参选十二省市、南京都市圈等商标保护名录,推动我区商标在更大区域获得有效保护。严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商标侵权行为。
4.开展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一是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我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马市监综〔2024〕256号)部署,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积极推动“地理标志+”发展模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一站式”信息服务。
二是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抓好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申报,推动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是开展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等系列专项保护行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在地理标志领域继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设。
5.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人均代理量过高、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较大、代理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关键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安徽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细则》,在各类线上线下贸易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洽谈会、展示会、庙会等大型活动,以及集体性的商业活动、文化活动、科技活动、节庆活动中,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驻会设立咨询服务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受理并登记举报投诉,做好展会案件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实《安徽省电子商务领域(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安徽省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引导辖区内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三是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申报省级重点关注市场建设,继续推进正版街区(市场、商户)的评选。在各重点关注市场组织落实《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流通领域(实体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试行)》。
三、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
(一)完善并实施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收集处理机制。
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诉求收集处理工作,对辖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走出去”企业等)企业,通过上门走访、请进来座谈交流、问卷收集、电话收集、网站公告收集、邮箱收集等形式,最方便、最快捷、全覆盖收集和处理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建立清单台账,及时处置各类诉求,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二合一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辖区内由政府主导的重大投资、人才和技术引进等经济科技活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配合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服务平台建设
配合打造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中医药等)和民间文学艺术等门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