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512-00306 | 信息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花卫健〔2025〕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5年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健康 卫生 | ||
| 索 引 号: | 003072528/202512-00306 |
| 信息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花卫健〔2025〕8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5年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健康 卫生 |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及时获得完整、准确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水平,动态了解发病变化趋势,为心脑血管病防控提供政策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了心脑血管事件报告项目,花山区被确定为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试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09号)要求,花山区卫健委组织制定了《2025年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花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2025年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
实施方案
为及时获得完整、准确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水平,动态了解发病变化趋势,为心脑血管病防控提供政策依据,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提高”花山区居民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卡质量,获得准确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水平,保证2025年度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二)年度目标
保证2025年度“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任务如期完成,撰写年度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果,掌握我区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水平、人群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为制定心脑血管疾病防控对策、开展防控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三)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花山区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不低于300/10万;
2.质量指标: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覆盖率90%,监测点漏报率≤10%。
3.社会效益指标:了解花山区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现况,提高社会对其危害性的认识。
二、报告内容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
1.报告对象:符合报告病种的我区内18岁及以上居民。
2.报告范围:全区。
(二)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马鞍山人民医院,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和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报告人:负责接诊及调查的相关医生。
(三)报告病种和内容
1.报告病种。
(1)急性心肌梗死(I21-I22);(2)心绞痛(I20),只监测接受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支架植入和/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心绞痛病例;(3)脑卒中(I60、I61、I63、I64,不包括I62),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难分类脑卒中;(4)心脏性猝死(I46.1)。
2.报告内容。《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卡》(见附件3)填写项目包括:
(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
(2)就诊或住院相关信息:报告医院、上报日期、门(急)诊号、住院号/病案号;
(3)发病信息:疾病诊断、ICD-10编码、诊断依据、诊断依据、发病日期、是否首次发病、诊断日期、疾病转归等疾病信息。
三、信息收集方法
(一)医疗机构报告
在我区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病房等就诊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心电图、X线、CT检查、实验室检查,首次确诊的新发病例,或在其他(包括区内外)医疗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病例。
(二)补报
补报病例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死因监测和医保数据查找到的未报告的心脑血管病发病事件信息;另一部份是利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作用,直接从基层报告心脑血管病发病事件查补。也可以考虑结合病历质量管理系统的病案首页信息进行补充和校对。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并结合病案科、信息科、医务科以及临床相关科室的工作特点,定期对本机构内可能存在的漏报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处理,同时加强门急诊的漏报补报。
四、报告流程
报告人按照工作手册要求收集本单位心脑血管发病事件信息,填写报告卡,经报告单位初核后通过监测信息系统上报。有电子病历系统的报告单位可批量导入,无电子病历系统的报告单位可过电脑客户端登陆监测信息系统手工录入信息。各机构的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一)医疗机构报病程序
1.填报程序
(1)门、急诊或住院首诊医生,对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应及时填写《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卡》相关信息;
(2)各科门诊和病房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科室;
(3)院内分管报病的科室设专人负责《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卡》的收集和质量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责任报告人核对和修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院内剔除,并于1周内录入报告系统。
(二)漏报调查程序
1.医院漏报。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病例的漏报补报工作,具体要求为:(1)在医院可以通过定期查阅病史或出入院情况等资料,进行查漏。(2)在收集、审核《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时,发现未报病例应及时补填发病卡片,完成本院的死亡补发病报告。病例由医院相关人员补填报告卡,及时录入监测系统。
2.监测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质量复核和医院漏报调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
(三)疾病控制机构报告程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当月内对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重点加强对已录入信息的核对。根据姓名、住址等信息进行检索后,发现重复上报病例剔除。
五、报告要求
(一)报告规则
1.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以发病28天为期,按发病例次计算;发病28天以后,若再次急性发作,应按又一新发病例填报卡片。
2.如果患者同时患有脑卒中和/或冠心病,应按所患之病种分别予以填报。
(二)卡片填写
卡片填写须字迹清晰,易于辨认,项目齐全,更正诊断病例诊断依据须准确可靠。对发现有误的病例信息应及时进行核对、随访、更正。
(三)报告时限
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定科室及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卡》,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并进行网络报告,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告卡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发病卡进行审核,发现填写不合格者应注明具体审核意见,并反馈、督促报告单位核实、纠正。对于核实无误的《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7天内通过网络对报告的发病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六、质量控制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现状,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程序,保证报告质量。
(一)加强领导。区卫健委成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疾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完善报告系统,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业务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同时成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技术指导组(附件2),指导和协助解决监测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二)健全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发病报告管理制度、例会制度、个案核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工作督导与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2次对各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漏报调查,定期进行通报。
(三)质量督查。区卫健委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心脑血管事件登记管理工作考核,并纳入对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对病例填报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并通报。
(四)能力培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报告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培训,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
七、数据管理和利用
(一)监测资料的管理
1.资料保密。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数据具有隐私性和保密性,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用数据。
2.账号安全。用户的密码应注意保密,定期更改。
3.资料利用。经过授权,相关机构和个人可以利用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公共卫生监测及向患者提供科学信息等。
(二)统计分析指标
1.人口数统计以户籍人口为准,按公安部门的人口登记资料统计平均人口数,填报人口统计表。计算公式:平均人口数=(本年末人口数+上年末人口数)/2
2.发病率一般以年为观察期间,用10万分率表示。计算公式如下:某病发病率=(某年某人群中发生某病新病例数/同年该人群平均人口数)×10万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如下:
(一)区卫生主管部门
1.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辖区心脑血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并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该项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考核。
3.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心脑血管事件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开展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5)开展本辖区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考核和评估。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心脑血管事件报告信息的审核;负责定期与医保、公安、民政等管理部门核对人口、死亡资料,及时反馈基层开展查漏补报,定期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
(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心脑血管事件诊断、报告、登记和信息交换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培训,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报告卡收集、审核、录入和上报。
(3)负责定期开展自查,减少漏报,利用院内死亡数据,对院内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数据进行补漏。
(4)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质量控制和医院漏报检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现的心脑血管事件漏报和错报,及时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补报。
九、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材料印制、报卡、信息审核、技术指导、质控、培训督导、数据的整理收集与分析利用、宣传品制作等。区疾控中心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制订资金使用计划,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十、考核评价
(一)考核方式
一般采取网络报告资料考评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在区卫健委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报告单位至少半年考评一次,医疗机构内部至少每季度考评一次。所有考评均需有书面记录。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网络建设、培训情况、报告质量、资料分析与利用等综合评价指标。
(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经费保障、机构建设、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稳定性等。
2.网络建设包括硬件设备、网络报告覆盖率、账户管理等。
3.人员培训包括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培训记录等。
4.报告质量包括卡片填写质量、报告及时性、审核率和审核及时性、漏报情况等。
(1)卡片填写质量:填写完整率≥95%,准确率≥95%;
(2)报告率:漏报率≤10%,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90%;
(3)及时性:报告单位报告及时率≥95%,审核及时率≥95%。
5.资料分析与利用包括年度分析报告质量,数据质量分析频次等。
附件:1.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技术指导组名单
3.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卡
附件1:
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领导小组
名单
组长:朱娟超 花山区卫健委
成员:吴长青 花山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徐华国 花山区疾控中心
沈颖洲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樊 琴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钱 钧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
杨晓斌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
附件2:
花山区心脑血管事件监测项目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长:秦其荣 马鞍山市疾控中心
徐华国 花山区疾控中心
成员:靳晓东 花山区疾控中心
董学滨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徐 竞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戴荣权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吴 河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
吴志勇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
吕文革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
附件3:
心脑血管病事件监测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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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号:□□□□□□ |
住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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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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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件号(注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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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女 |
出生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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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职业: 婚姻状况: 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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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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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省 市区(县) 街道(乡) 居委会(村)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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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居委会(村) 号 在本辖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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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日期:□□□□年□□月□□日首次发病:□是□否ICD-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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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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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急性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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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绞痛(治疗措施:□PTCA□支架植入□CAB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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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难分类的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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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性猝死:□临床诊断 □推断: □有目击者情况下发病1h内死亡且排除可能非心脏原因死亡 □无目击者情况下24h内突发死亡且排除可能非心脏原因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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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依据(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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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标志物(□肌钙蛋白□其他生化指标)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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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______ |
□血管造影______ |
□超声心动图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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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TA/SPECT_____ |
□MRI_______ |
□腰穿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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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_______ |
□尸检或病理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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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死亡补发□医保系统补发□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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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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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单位: |
诊断单位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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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归:□存活□死亡(填写死亡相关信息。如是心脏性猝死,不需填写) 死亡时间:□□□□年□□月□□日 根本死因: 死亡原因编码ICD-10: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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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单位: 报告科室: 报告医师: 报告日期:□□□□年□□月□□日 审核医师: 审核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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