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62933934/202601-00027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人社局 | 文 号: | 花人函〔202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名 称: | 关于对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提案 | ||
| 索 引 号: | 662933934/202601-00027 |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议案提案 |
| 发布机构: | 花山区人社局 |
| 文 号: | 花人函〔2025〕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名 称: | 关于对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 关 键 词: | 提案 |
崔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年金的提案”收悉,现将职业年金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2015年4月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由此看出,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通常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无法缴纳职业年金。
为此,我们又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科室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按照目前的国家政策,社区工作者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体系,未被纳入职业年金缴纳范围。我们同时也建议市局将你的提案向上一级机关反应,看能否出台相关政策。
办复类别:A
联系人:田云
联系电话:7186651
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